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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的中央 行政機關共分為四級,以行政院為首,下設34個機關 [註 1],通稱部會,是中華民國政府首要的組成部分;其中行政院負責統轄各中央行政機關,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內閣,行政院院長則等同於內閣總理。行政院與各部會之首長,由總統任命,推行政務;總統向全體國民負責,行政院正 ...

  2. 以大氣及陸域水體監測為基礎,推動環境資料治理,發展環境監測資訊應用及共通性數位服務,支援環境污染預防管理及環境永續發展。 以「資安即國安」國家戰略為指導原則,辦理資通安全管理法法遵事項,統管共構機房網路主機資源,落實共通性資訊應用服務、共用行政資訊系統、資安資源 ...

  3. 會議案 重要政策 政策櫥窗 重要施政成果 資訊與服務 國情簡介 法規服務 訴願服務 消費者保護 食品安全 能源及減碳 人權資訊 廉政園地 公益資源(限公部門) 行政事務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開放資料集 下載區 便民服務 消費爭議申訴調解 寫信給院長 性別平等

  4. 中華民國行政院, Taipei, Taiwan. 164,536 likes · 2,670 talking about this · 9,333 were here. 行動創新AI內閣 為民主和平、創新繁榮、公義永續的台灣共同努力!

  5. 中央政府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規定,總統、副總統自第9任起,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下設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5,分別行使職權。 總統府 總統 總統、副總統任期4年。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統率全國陸海空軍,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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