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育嬰留職停薪. 一、適用對象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又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前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另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又依勞動部104年4月27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693號令釋:「雇主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 (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同意受僱者任職未滿6個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該等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社會保險及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適用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2. 2023年4月14日 · 育嬰假也就是育嬰留職停薪,在寶寶出生後,父母可以申請假期以利照顧孩子。 留停期間,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2021年7月起,除了原本6成薪的津貼,也將由政府另外補助2成,換算後可領8成薪。 育嬰假2年留停領8成薪。 shutterstock. 編按:目前現行的育嬰假單次能請的最少天數為30天,且最多只能申請兩次。 也就是最多可以請兩次30天以上、6個月以下的育嬰留職停薪,最多可申請育嬰假共累計兩年。 勞動部正研擬開放彈性化請假天數以日為單位,但希望最少不要低於5天。 勞動部規劃請有意願公、私部門參與執行小規模試辦計畫,目前包括公部門及企業已經有63家報名參加。 勞動部預計6月1日前提出完整誘因配套,預計最慢6月開始試辦。 為鼓勵企業參與,勞動部祭出三大誘因:

  3. 2022年3月16日 · 2021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法》修正,並於111年1月12日經總統公布、於18日正式施行。. 其中許多工作者及家庭關心的「育嬰留職停薪」即在此次擴大申請條件,不再受限申請之受雇者配偶就業與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一同修正,不再限制津貼應 ...

  4. 2024年2月20日 · 除了可以申請「育嬰假」全心全意照顧寶寶以外,爸媽也可以在育嬰假期間,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多少補貼一點日常開銷,以下就要教大家基本的辦理流程!

  5.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但受僱者有少於六個月之需求者,得以不低於三十日之期間,向雇主提出申請,並以二次為限。 第 3 條

  6. 勞保局為使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申請育嬰津貼及辦理繼續加保有更便捷的方式,將於本 (104) 年 10 月起提供新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未來只要填寫一張表格就可一次完成「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

  7. 育嬰留職津貼是勞工就業保險中的一項給付,當受僱者投保就業保險滿1年,在子女滿3歲前,最多可請2年的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即可申請相關的津貼補助。

  8. 2014年12月17日 ·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規定,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超過二年。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 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9. 2018年9月11日 · 被保險人於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發生傷病事故,可否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勞保或職災保險傷病給付? 15. 被保險人於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發生非自願離職,可否繼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0. 2021年5月6日 · 行政院今天拍板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等政策,除了育嬰留停津貼提高,請育嬰假也有部分規定變動,包含不用一次請到6個月,但若要少於6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