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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9月6日 · 銓敘部105年2月決定退回冠英的退休案,冠英每月約新台幣6萬元的退休金沒了。 冠英向公務人員保訓會提復審救濟,保訓會指出,冠英再任秘書的甄選程序過於草率,違反一般作業時程,銓敘部依法拒絕冠英退休申請案,於法有據,因此復審駁回。 冠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法院開庭期間,冠英主張銓敘部退回他的退休案為違法行政處分。...

  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新聞局駐外官員冠英涉及辱台言論,引起軒然大波,遭公職會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在65歲退休前,短暫出任前省府秘書,原本可領取月退俸約6萬元,引發爭議,銓敘部審議後退回冠英退休案,即6萬元月退俸也沒了,打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大逆轉,今撤銷銓敘部處分及復審決定,並指應做成准許郭退休處分;全案還可上訴。 據指出,由於當初省府錄取冠英時,未依照公告內容舉辦面試,監察院報告兩度認定任用程序有瑕疵,並提出糾正案,銓敘部要求依行政程序法補正,但省府認為這是「人事行政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最後請教法務部意見,去年1月30日收到法務部第二次解釋函,才確認法律適用,銓敘部據此認定省政府任用無效,也因此將退休案退回。

  3. 2009年3月24日 · 新聞局駐外官員冠英昨遭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而自七十三年擔任公職,已符合退休資格,在被免職後,其四百六十餘萬元退休金全數泡湯。 新聞局人事室主任忠聖指出,原本昨天第一次考績會決議停職處分時,即已決定停職期間,將停發的全部薪俸,但第二次考績會決定對冠英記二大過免職,依法已不能領取退休金

  4. 2018年9月6日 · 冠英原在新聞局任職,卻因辱台言論,98年10月2日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在年滿65歲前要重新任職公務員才能保住退休金,103年3月10日起由台灣省政府派任薦任第8到第9職等秘書,3月31日通過銓敘審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5. 2018年9月6日 · 面對退休俸可能憑空蒸發,冠英後改採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查後,認為政府機關公開徵選人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採取面試,因此冠英未經面試便至台灣省府工作未違反陞遷法,因而將原處分和複審的決定都撤銷,指出銓敘部必須准許退休的行政處分。 (相關報導: 兩蔣銅像、慈湖陵寢、中正紀念堂要拆嗎? 楊翠:盼社會思考為何移除,不是促轉會一個指令下去 ) 面對此決定,銓敘部不服而提起上訴。...

  6. 2016年2月4日 · (資料照,余志偉攝) 曾派駐加拿大擔任新聞處長的冠英,曾因辱台言論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但他為保住退休金資格,於2014年3月再獲省政府聘用,復職1個月後隨即退休,監察院二度認定任用程序有瑕疵,卻遭省政府質疑其適法性。...

  7. [10] 銓敘部並於民國105年2月決定退回郭冠英退休案。 [11] 向保訓會提起復審救濟;保訓會於民國105年8月駁回郭冠英所提復審案 [12] 。 郭冠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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