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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民衆委託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代理業務時,應注意委任事項是否符合記帳士法等相關規定,並須訂立委任書,以確保自身權益。 該局說明,依「記帳士法」第13條及「記帳士法第35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得在登錄區域內 ...

  2. 會籍編號 00173 會員姓名 林秀虹 事務所名稱 文娟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聯絡電話 02-25927830 郵遞區號 10453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中山中山北路2段185號6樓之1 傳真號碼 02-25936520 網址

  3. 電 話:(02)2559-2459 傳 真:(02)2559-9745 地 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42號10樓(六和大樓B棟) Designed by : PROLOGIC 邏格數位科技 訪客人數:26551736 建議使用

  4.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房屋,因故未取得尾款,而房屋所有權已移轉者,至遲應於移轉建物所有權3個月內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如未申報依法補稅處罰。. 該局說明,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 ...

  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對參選人之捐贈,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應作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當年度之列舉扣除額,不得列報為計算執行業務所得之費用。.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94年7月7日台財稅字第09404543330號函釋規定,執行業務者對政黨、政治團體及 ...

  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珠寶銀樓業適用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應選擇正確行業代號,如經營金銀、飾品者,應適用「金銀、首飾」業別;如係經營金條、金片業務,則應適用「金條、金片」業別。. 該局查核甲銀樓業者96年度營利事業 ...

  7.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取得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理賠,應列報為當年度的其他收入或損失減項,以免因漏報而遭補稅處罰。. 該局查核A公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該公司當年度受有保險理賠收入,經查係因公司遭竊,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