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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5日 · 進入2024年、新冠疫情目前全台進入「防疫新生活」期,但有不少民眾反映:快篩陽性、確診後反陷入「所以我現在該怎麼辦?」的恐慌,提醒您:目前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者「輕症免隔離」,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為「0+n」(n最多5天、期滿或篩陰可自行結束)、並可自行前往就醫,同步取消確診者的 ...

  2. 1 天前 · 第三,勞工若是因執行職務遭隔離,勞工可請給付全薪的防疫隔離假,但不得申請政府的防疫補償;若是個人因素所致,只可請全薪特休或無薪的防疫隔離假,如請假期間未領薪資,可申請防疫補償。. 第四,勞工若是因職務之故確診,必須隔離接受治療,屬 ...

  3. 2021年5月18日 · Q3:【防疫隔離假】在何種情況下可歸責雇主,要求給薪? 根據勞動部說明,以下兩種主要常見狀況,是「可歸責於雇主」,如勞工要求「防疫隔離假」時,雇主應給薪。 若雇主已預見員工出差後,員工將受隔離/檢疫,仍然指派員工出差:常見狀況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佈自中港澳返 ...

  4. 2023年5月31日 · 因應COVID-19降級,防疫工作走向常態化,指揮中心也在解編前宣佈「疫苗接種假」將同步退場,回歸一般性的請假規定。 指揮中心指出,過去為強化民眾接種新冠疫苗的意願、擴大防疫效果,因此才依據《災害防救法》訂定「疫苗接種假」的相關辦法,從防疫控制面而言,疫苗接種假發揮相當大的 ...

  5. 特別條例裡有明定,若符合條件的員工要請假,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雇主不得視為曠職、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能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2. 若雇主不依法給予「防疫隔離假」或對勞工有相關不利對待者,將處5萬元以上 ...

  6. 2023年9月18日 · 紓困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雇主給付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7. 2023年4月25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5)日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另,考量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於指揮中心運作期間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