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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0月8日 · 勞動部認為若符合勞基法第 11 規定,要給資遣費。 勞動部一貫的主張,都是認為試用期與一般勞動契約並無差異,所以若是雇主要結束試用,終止契約,仍該回到勞基法,如果是屬於勞基法第 11 資遣相關規定,例如 11 條第 5 款不能勝任工作,就有資遣費,當然,如果是用 12 解僱的,就 ...

  2. 2024年4月7日 · 根據勞基法第 30 之 3(8 周彈性工時)指定行業規定,製造業、營造業、遊覽車客運業、航空運輸業等可適用 8 周變形工時。 變形工時制度常見問題 Q1:變形工時遇到空班,加班費怎麼算?平日加班有加班費嗎? A:以 2 周、4 周和 8 周變形工時 ...

  3. 2023年7月24日 · 最後,公司業績差可以減薪嗎?獲利不如預期是否還要發獎金?根據《勞基法 29 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4. 2021年3月30日 · 一般人對責任制的 6 大誤解 誤解 1:責任制不適用勞基法 俗稱的責任制指的是勞基法第 84-1 ,還是歸勞基法管。 延伸閱讀:要求員工「責任制」,合法嗎?公司出現 4 個特徵,就是違規濫用 誤解 2:全公司都是責任制 責任制約定的是「工作者」,而不是「行業」。

  5. 2021年1月27日 · 雇主如果刻意扣發薪資,有違反《勞基法 22 之虞,可處兩萬元以上、100 萬以下罰鍰。 至於年終獎金的部分,按《勞基法29 年終是公司年度有盈餘時應發放的獎金,屬於鼓勵、非強制性質,因此雇主未必會給這筆錢。

  6. 2021年8月30日 · 在台灣雇主停止勞動契約,區分為《勞動基準法》 12 :解僱,以及《勞動基準法》 11 :資遣。 解僱:因勞工因素必須終止合約,不必付資遣費 台灣《勞動基準法》12的解僱,指的是因為勞工的因素,導致雇主必須中止勞動合約,也因為是勞工的因素造成,所以雇主不用付資遣費。

  7. 2022年5月9日 · 因此,依據《勞基法 9 條第 1 項規定,企業如果要與員工締結定期契約,判斷關鍵在於工作是否具有「繼續性」。如果工作具「繼續性」,則應締結不定期契約,只有「不具備繼續性」的工作,才可以締結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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