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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第四十三條、第五依前項各條款,已受吊扣或吊十三條、第五十三條之一或銷駕駛執照處分,不予記點。 五十四條情形之一,各記違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規點數三點。 記點共達六點以上,吊扣駕駛執依前項各條款,已受吊扣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不予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記點。 之一,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吊銷其駕駛執照。

  2. 前項駕駛人肇事人受傷而逃逸,吊銷其駕駛執照;人重傷或死亡而 逃逸,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 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個月。

  3. 行為人有本條例之情形,應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以下簡稱通知單),並於被通知人欄予以勾記,其通知聯依下列規定辦 理: 一、當場舉發,應填記駕駛人或行為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 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及車主姓名、地址、車牌號碼、車輛種類。

  4.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二條修正總說明 鑑於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第七項及第八項營業大客車車內 標示、車外尾部標示公路主管機關申訴電話等規定,其與本規則第四十 二條標識規定性質相同,為檢驗一致適用相同法令規定及違規時適用一

  5. 公 (發)布日:. 071.01.14. 要 旨:. 汽車駕駛人持「國軍專業汽車駕駛人退役換證」未向公路監理機關換照. ,駕車肇事人受傷逃逸,應如何裁處乙案. 本 文:. 軍車專業駕駛人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換發駕駛執. 照,而駕駛非軍用車輛並違反 ...

  6. 臺灣省政府交通處72.03.10.交道字10325號函. 公 (發)布日:. 072.03.10. 要 旨:. 挖土機在道路以外田邊作業時撞倒圍牆壓死清潔工人案. 本 文:. 所謂交通事故,指在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機動車輛或. 動力機械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物損壞而 ...

  7.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致人重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汽車駕駛人駕駛大客車、大貨車、聯結車或重量逾三點五公噸之動力機械 ,而有前項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時,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