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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2月21日 · 勞工遇到雇主另立公司脫產,並拖欠薪資時,應如何利用各項法律途逕來保障自身權利? 本工作室於近日接獲會員遇有這類勞資爭議,就此提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及「工資墊償基金」的建議,分別說明如下。 蔡晴羽律師(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勞動之友會員提問:「您好,想請問公司經營不善,想資遣所有員工剩老闆自己一個,老闆想再開一家新公司看有誰還要過去,但資遣員工最後只能領到欠薪條無法實際領到錢,請問員工拿這欠薪條該如何追討回相關的薪水,有相關法條可以扣押原公司設備資產或是請求老闆負責人給錢嗎,謝謝。 您好: 關於您詢問的問題,本工作室提供諮詢意見如下: 第一、首先,如果雇主即所任職公司有脫產之虞,勞工依法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

  2. 2012年6月30日 · 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26 日 勞資二字第 1010125521 號函發布 壹、依勞動基準法等有關規定應約定下列事項: 一、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 二、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有關事項。

  3. 2014年8月14日 · 勞基法是針對勞資雙方直接的僱用關係所設計的規範,勞動派遣這種透過第三方的名義來間接僱用的關係,剛好提供一個讓雇主逃避的機會,所以立法的目的應該是在防堵這一個缺口。 要彈性化又要僱用安定的「矛盾立法」已被預告失敗. 然而,勞動部的草案卻以勞動市場彈性化為前提,將勞動市場的「彈性」和「安全」混同在一起,對於勞動派遣的適用對象採原則自由化之負面表列,勢必使派遣勞工遽增,結果和立法目的之一的僱用安定形成一種「矛盾立法」的局面。 勞動部模仿日本法所提出之充滿矛盾的派遣法草案一旦通過,會有什麼影響?

  4. 2015年1月25日 ·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義務諮詢團隊 勞工提問:去年 9 月 1 日-10 月 30 日和 12 月 1 日-1 月 31 日時,我分別跟公司簽了兩份契約,公司最近說因為「工作配置有所異動」,想要在今年 2 月 20 日再與我簽一份約。 但是公司一直說我只是約聘員工,不讓我轉正 職,請問公司可以一直和我簽定期契約 ...

  5. 2011年6月8日 · 存證信函的製作方法,依下列步驟:步驟1:至郵局網站下載「存證信函格式」(http://www.post.gov.tw/)或至郵局購買存證信函。 步驟2:備妥存證信函的格式之後,依2. 的說明來書寫存證信函內容。 步驟3:書寫完成之後,確認收件人的人數,準備存證信函的「份數」,份數為「收件人人數+1份給郵局+1 份給寄件人留存」,各份的內容要完全相同。 ( 例如小王要通知雇主給付職災補償金,雇主就是收件人,故存證信函份數應準備:小王1 份+ 雇主1 份+ 郵局1 份=共3 份。 )步驟4:存 證信函製作完成後,應攜帶所有份數的信函與信封,以及寄件人印章至郵局以雙掛號函件寄出,亦即「掛號附回執」,因此寄件人在郵局寄送時不要忘了填寫回執 聯。

  6. 沃爾夫岡 • 邵柏克( Wolfgang Schaumberg )於 1970 年至 2000 年任職於德國歐寶汽車 (Opel) 波鴻廠,任倉儲工人,工作期間亦擔任歐寶汽車波鴻廠的員工代表會之員工代表長達 25 年之久,同時也是德國金屬工會的會員,在此期間,邵柏克為了維護工人權益,並反對工會官僚作風與妥協主義,與其他工人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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