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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 · 這6人你認得幾個... 娛樂 2024/05/21 20:07. 「道明寺」現原形! 47歲言承旭零修圖近照曝光. 名字常常與林志玲連在一起的男星言承旭,曾經主演2001年偶像劇《流星花園》飾演「道明寺」一角,花美男形象一直延續至今。 近期他轉往中國發展,日前出席活動被捕捉到零修圖的「生圖」,與他平日發的帥照有所落差... 娛樂 2024/05/21 16:43. 現任遇舊愛! AKIRA爆參戰《披荊斬棘》恐同台林志玲的「他」 中國實境選秀節目《披荊斬棘的哥哥》新一季參賽名單在網路瘋傳,裏頭赫然發現林志玲老公「AKIRA」黑澤良平也在名單之內,由於言承旭是該節目第1季學長,林志玲前任與現任是否有機會同台,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近... 娛樂 2024/05/19 14:58.
2015年11月11日 ·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藝人林志玲被捲入跨國賣淫事件,如今被爆2005年美國拉斯維加斯作秀遭黑幫強逼參加飯局陪吃是真的! 當時林志玲抵死不從,對方請出洛杉磯黑道華青幫分子逼她就範,所幸志玲姊姊機智求救,順利逃過一劫,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周刊王》報導,林志玲當年已是台灣第一名模,美國專門負責港、台藝人排秀的華美娛樂公司,透過凱渥經紀公司邀請林志玲到拉斯維加斯作秀,甚至強調曾志偉為主秀,就為了讓林志玲相信,最後凱渥、林志玲也接受邀請。
2019年1月11日 · 名模林志玲因執行業務所得被當作薪資課稅,國稅局要求她補繳綜所稅和罰鍰八一九萬元,他打行政訴訟抗罰,行政法院二 一 年判林志玲須補繳六八四萬元本稅,但認定她不是故意逃漏稅,判免繳一三五萬元罰鍰,為了此案,財政部賦稅署同年底也增訂「林志玲條款」,在「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中,明訂模特兒等十類「表演人」也適用。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曾建元二 一六年投書控訴,他和法官太太住的法官宿舍二 一三年發生火災,賠償公家一百萬元,隔年報稅時將一百萬元列為災害損失,兩年後國稅局卻裁處指和解賠償金不能列為災損,要求補繳所得稅和罰鍰共廿餘萬元,指國稅局趁火打劫。
2015年11月12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藝人林志玲傳出與跨國賣淫扯上邊,還爆出十年前遭黑幫強迫參加飯局,所幸由竹聯幫「順哥」出手搭救才脫離困境,「順哥」胞弟表示,哥哥主動幫林志玲只因為一件事。 《周刊王》報導,戴君儀先前設局逼林志玲參加飯局,後來香港藝人曾志偉、陳小春及邱瓈寬(寬姊)等人找上「順哥」幫忙才順利躲過一劫。 《蘋果日報》報導,順哥胞弟江奕宸表示,當時哥哥帶妻小到拉斯維加斯度假,接到求救電話後找來美國當地20幾個兄弟,趕到飯店保護林志玲並護送她平安離開,江奕宸也說,「大家都是台灣人,本應互相幫忙」,強調哥哥是義務性的協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2019年5月21日 · 網友回應. 壹週刊去年3月21日以標題「言承旭直搗香閨 林志玲秘密愛巢曝光」作為故事封面出刊,事後林志玲認為,無視她的隱私權,分別提告刑事和民事,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將壹週刊邱姓總編兼社長、吳姓副總編輯和撰稿攝影陳姓記者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同一篇報導,林志玲同樣不滿隱私權遭侵犯,認為陳姓記者竊錄她居家生活情形、撰寫報導,吳姓副總編輯出刊前審核報導,又未要求刪除相關照片,加上邱姓總編兼社長也有責任,提告求償1000萬元,今年3月間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林志玲雖為具知名度的公眾人物,但享有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判週刊總編輯等須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8年9月24日 ·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日前「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出售台北市中正區豪宅「力麒麒御」十六樓,因過戶到實價揭露會有一到兩個月「空窗期」,竟被市場誤傳為慘賠兩千七百萬元脫手;經記者多方查證,該戶最終成交總價是一.六一億餘元,相較「志玲姐姐」在二 一六年五月以一.五七億元購入,真相是小賺四百萬元。 市場誤傳 慘賠兩千七百萬元. 林志玲當初砸下一.五七億元買進該豪宅十六樓,坪數約二一 .四八坪(包括四車位、約四十六. 四坪),依每個車位單價三百萬元估算,扣除車位坪數與總價,推估每坪買進單價約八十八.一八萬元。 記者查證 真相是小賺四百萬.
2005年7月28日 ·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勞委會勞工保險局指出,可能林志玲與經紀公司未具有僱傭關係,經查其投保紀錄,發現她並未參加勞保,因此無法請領勞保職災相關給付。 勞保局指出,外傳林志玲從事代言或模特兒工作之收入達數千萬元,也有模特兒界人士宣稱此類工作收入不穩定,勞保投保金額可能不知應參加哪一級,另外,有些模特兒與經紀公司未具有僱傭關係,模特兒只能自行到職業工會投保。 勞保局表示,參加勞保者若發生職業災害,可依傷殘情況,請領傷病、殘廢、死亡、職災醫療等相關給付,勞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受傷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得自不能工作之第四天起,請領職業傷害補償費,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七十%,每半個月給付一次,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發給,但以一年為限,前後共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