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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9月11日 · close.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前言】 離職的時候,是否需要索取「離職證明書」(或稱服務證明書)呢? 「離職證明書」有什麼用? 如果「離職證明書」上面有記載對勞工不利的事項,該怎麼辦呢? 勞動視野工作室進行的「律師為您解惑」的工人法律諮詢,近來發現有許多勞工朋友提出相關問題,因此本工作室將透過每月勞動權益解析專欄,以本專文就相關問題為您逐一解答。 Q1:什麼是離職證明書? 離職證明書有什麼用途? 離職證明書,一般是指於勞工離職時,由前雇主所核發,以書面證明勞工離職事由、離職前受雇主僱用期間、工作種類、在該事業單位之職位、工資之情形,因此也可以稱作服務證明書。

  2. 2014年4月20日 · Apr 20 Sun 2014 01:47. 【勞動權益】雇主要將我調職,但我不願意時應如何處理? 勞動視野工作室. 勞動視野工作室會員詢問:「您好,敝公司近日進行搬遷,新址距離本人家中達二十公里,本人因為距離過遠不願進行搬遷並且上級指示不准轉調部門的情形下進行非自願離職,請問此種情形是否能請領資遣費,敝公司搬遷前期有提供交通車,但是交通車服務並非長期,內部消息是只提供第一年,故本人決定不願跟隨搬遷。 懇請解惑 謝謝您」 您好: 關於您詢問的問題,如果您的職務沒有變動,僅是因公司搬遷導致工作地點不同,此雖與「典型的調職」情形不太一樣,但司法實務通說仍是以「調職」方式處理。 相關問題如下:

  3. 勞工請病假或請生理假,得以口頭或書面為之,雇主不得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 勞委會鄭重申明,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普通傷病假;女性勞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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