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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寶華局長說明,如果是10人以上、未滿30人之事業單位,新法上路的第一件要事,就是趕快設置處理性騷擾的申訴管道,無論是用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電子信箱等形式都可以,並且要公開揭示讓所有的勞工都知道,若未設置,可能就會被罰新臺幣1萬至

  2. 企業的競爭力 來自人才的競爭力. 數位世代潮流的衝擊,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催化轉型的速度,職場正面臨一場重大的變革,導入新型數位科技轉變企業組織內部運作模式早已如火如荼展開,然而在企業思考如何建置數位科技之前,更應先從人才培育著手。 人才,是引導企業前進的導航儀,更是企業經營致勝的關鍵,唯有優秀人才擘劃大政、推動政策,才能讓企業在競爭的數位時代中站穩腳步、開創優異的商業模式。 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曾說過:「不創新,就等死! (Innovation or Die)」在企業追求生存與發展的路上,創新、轉型與升級已三大生命要素;而在人才培訓管理制度中,亦是如此。

  3. 勞工「遲到」是件讓不少雇主感到頭痛的事。. 為了企業正常營運、也為了組織紀律,實務常見雇主透過扣薪、扣假、扣全勤、視為曠職……等各種措施進行管理。. 然而這些管理措施並不全然合法,本期白話勞動法將為大家整理「遲到」相關之處理原則,協助 ...

  4. 講師名稱. 陳怡蓁. 講師簡介. 現任:趨勢科技共同創辦人暨文化長、趨勢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暨執行長、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人間福報》專欄作家、中流行網「藝文Fun輕鬆」節目主持人。. 經歷:. .台灣大學中文系畢業,曾任天下雜誌社編輯 ...

  5. 文/ 震旦月刊第616期/郭國平.中華人事主管協會人資專家. 「人才」是企業永續發展的致勝關鍵,如何培植優質的關鍵人才、形塑贏家的心態,並有綜觀全局思維的「菁英人才」,是「永續職場力」的關鍵要素。. 尤其在現今變動性的世代裡,更是企業永續 ...

  6. 作為定期勞動契約的特例」(高齡勞工之工作內容可能多為繼續性工作),未來因中高齡專法而新增簽訂的定期勞動契約其契約雙方過去可能對定期契約都不太熟悉底下整理高齡勞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的幾點注意事項: (一)在定期勞動契約的四個分類(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中,高齡勞工的契約若須回歸勞基法定期契約性質,較有可能歸納到「特定性」概念,因此如果契約期間超過一年,保險起見,還是經主管機關核備程序為宜。 (二)定期契約屆滿,勞動契約自動終止,沒有資遣費或預告期的問題。 但若雇主於契約尚未屆滿時,欲提前終止契約,則仍應有勞基法第11條的資遣事由(含資遣費)、或勞基法第12條的解僱事由。

  7. 根據人力銀行網站調查指出,通常員工出現離職前的十大徵兆,前幾項分別是:經常上人力銀行網站、收拾個人用品、降低工作熱情、會準備交辦事情、開始查詢其他企業資訊及薪資制度、請假次數變多等等。 而台灣工作者平均一份工作在職時間為24.2個月,有15%的社會新鮮人第一份工作做不到3個月。 林由敏認為,人資主管可以透過工作時間來判斷員工的離職率高低。 在台灣職場中都有「一年關卡」,員工普遍認為即便不喜歡的職務內容也要苦撐到一年,如此才可以作為一份資歷放在履歷表上。 至於社會新鮮人則是喜歡藉由在工作中摸索,來尋找自己的職涯方向,一旦發現職務內容不合適便會立刻離職。 林由敏更分享暢銷作家本田有明在書中所提到的社會現象:通常日本工作者一份工作一定會在「三年內」選擇離職,因而有「職場天花板」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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