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曾文惠因而向謝啟大等人提出誹謗官司,後臺灣高等法院認定為誣指,並無謝啟大等人指述運「送美金現鈔赴美,而遭美國海關查獲」等事實,謝啟大須賠償曾文惠兩百萬元,且謝啟大、馮滬祥、戴錡等三人須於《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等三報頭
2011年8月2日 · 前第一夫人曾文惠,控告前立委,謝啟大和馮滬祥等人毀謗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指出,基於維護言論自由,謝啟大和馮滬祥等人,無罪。 對於這樣的結果,曾文惠,表示錯愕、遺憾,強調會,繼續上訴。 前總統李登輝夫人曾文惠、控告前立委謝啟大和馮滬祥等人誹謗案,台北地方法院,經過將近兩年的審理後,今天下午做出判決,基於維護言論自由,謝啟大和馮滬祥等人,均獲判無罪。 兩千年總統大選後,前立委謝啟大與馮滬祥等人,指控李登輝透過曾文惠,攜帶八千多萬美金,搭機前往美國。 曾文惠認為李前總統與自己的名譽,嚴重受損,控告對方毀謗;謝啟大、馮滬祥等人,則反控曾文惠誣告。 不過因為缺乏證據,曾文惠今天也獲判無罪。 今天馮滬祥也親自到地院聽判,他在法庭宣判後表示,如果曾文惠放棄上訴,他們將不會再提上訴。
2024年3月24日 · 謝啟大曾在2000年時,指控李登輝的太太曾文惠女士私運美金赴美國遭美國海關退運,因而被提告誹謗官司,一度離開台灣躲避風頭後,終回台灣服完刑期。這批被謝啟大指稱的以麻繩捆綁的美金現鈔,經美國銀行在台灣的分行追認,使謝啟大難逃坐牢的 ...
其他人也問了
什麼是誹謗行為?
如何證明誹謗內容真的有發生過?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嗎?
什麼是加重誹謗罪?
前總統夫人曾文惠女士和前立委謝啟大、馮滬祥之間的誹謗官司,雖然一審的判決出爐時引起社會譁然,當事人不滿,並且於日前雙雙提出了上訴,不過,隨著台灣消費新聞事件的速度,加上主角逐漸遠離政治權力核心的客觀現實,新聞追逐的熱度似乎已經降溫。 不過,也因為這個客觀環境的轉變,也許我們反而可以得到一點理性的空間⋯⋯.
2002年3月26日 · 前總統夫人曾文惠和前立委謝啟大、馮滬祥互控誹謗和誣告的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做出一個皆大歡喜的宣判,那就是雙方都獲判無罪。
曾文惠曾遭 新黨 立委 謝啟大 、 馮滬祥 等三人指控在 2000年總統大選 國民黨 落敗後,挾帶數千萬元 美金 到 美國 。 曾文惠因而向謝啟大等人提出 誹謗 官司, 民事 求償四億元 新台幣 ;一審敗訴。 二審, 臺灣高等法院 改判勝訴,要求謝啟大等人須賠償曾文惠兩百萬元。 [1] 家族. 曾文惠出身地主家庭,祖父曾石岳生於1859年 [2] ,在 日治 初期曾任三芝區長(1896年至1897年), 大正 九年(1920年)地方改制後出任 三芝庄 協議會員 [3] 。 大正十三年(1924年)出任三芝庄長,同時出任淡水副業利用販賣組合監事。
謝啟大曾在2000年時,指控李登輝的太太曾文惠女士私運美金赴美國遭美國海關退運,因而被提告誹謗官司,一度離開台灣躲避風頭後,終回台灣服完刑期。這批被謝啟大指稱的以麻繩捆綁的美金現鈔,經美國銀行在台灣的分行追認,使謝啟大難逃坐牢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