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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333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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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有何不同?
《香港國安法》會影響外國或境外的正常交往活動嗎?
《香港國安法》對「國家安全」缺乏何種明確性?
2020年7月9日 ·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2020年5月28日 · 香港版國安法草案簡介所提及的「基本法第23條」為中央政府2002年要求港府所設立,內容提及國家安全、叛國、煽動叛亂等罪行,由於香港市民擔憂此法將危及民主自由,在2003年引發七一大遊行,最終港府只得暫停立法,至今未再提交該法案。 【港版國安法懶人包】法律專家國安法20答問瘋傳 稱參加六四集會不違法. 【港版國安法懶人包】與23條有何關係? 告訴你國安法4件關鍵事. 基本法第23條條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
2020年5月30日 · 明確相關立法的憲制含義包括: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相關法律的任務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活動。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對市民的影響. 一些內地官方背景人士組成「香港邁向明天關注組」,邀請一批法律學者輯綠了《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釋疑(20問)》小冊子。 其中提到,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不影響港人正常享有、行使法定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例如參加「六四集會」,只要不實施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行為,就毋須擔心觸犯國安法。 香港人開展正常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亦完全不受影響。
- 「特定情形」的「極少數」案件管轄權。香港版《國安法》草案初步訂明中國中央政府將在香港設立駐港國安公署,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目前並沒有清楚定義何謂「特定情形」,亦沒有交代「管轄權」牽涉的範圍。
- 新增駐港國安公署和顧問。根據公布的法律草案,北京將會設立「駐港國安公署」,其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 《國安法》會不會凌駕《基本法》新華社的香港版《國安法》草案提到,香港本地法律若與港區《國安法》不一致,則《國安法》的規定適用,而該法的解釋權屬全國人大常委會。
- 國安案件由香港特首指定法官。根據新華社發佈的草案,香港特首未來會擔任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並有權指派法官審理國安案件。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認為,特首可以指定法官去審理國安案件的做法是「聞所未聞」,批評「完全是行政干預司法」,情況令人憂慮,「提訴的是香港特區政府,現在居然是特區政府告一名被告時,是由特區政府首長行政長官去指派法官審理?」
2020年6月30日 · Reuters. 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紀念日,大批市民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演變成警民衝突。 港區《國安法》在一片爭議聲中正式寫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2020年5月22日 · 對於「港版國安法」的具體內容,草案共有七段,當中提及要依法、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強化執法力量、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及執行機制;行政長官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並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草案亦重點針對四類行為,要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任何 分裂國家 、 顛覆國家政權 、 組織實施恐怖活動 及 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 的活動。 另外亦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須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並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針對四類行為 源於修例風波、外部勢力入侵、23條難立法. 對於草案主要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的四類行為。
2020年5月23日 · 《基本法》23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與《 基本法 》23條比較,港版國安法的草案中相對前者,並未有涵蓋「叛國」、「煽動叛亂」以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問4:港版國安法最快在何時於香港公佈實施? 5月25日(星期一),港版國安法將進行第一次審議. 5月26日(星期二),港版國安法將進行第二次審議. 5月28日(星期四),港版國安法將在早上進行最後審議;同日下午將會進行表決. 南開大學 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指出,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