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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嘉義市 ( 臺灣話 : Ka-gī-chhī ; 客家話 : Gaˊ-ngi-sṳ ; 鄒語 : maibayu )為中華民國臺灣省嘉義縣1951年至1982年間轄屬的 縣轄市 ,1951年11月將嘉義縣轄屬 新東鎮 、 新西鎮 、 新南鎮 、 新北鎮 合併成立 [1] 。. 嘉義市地處 嘉南平原 北端,西接 太保鄉 、南連 ...

  2. 2024年4月12日 · 嘉義市 ( 臺灣話 : Ka-gī-chhī ; 客家話 : Kâ-ngi-sṳ ; 鄒語 : maibayu )是 中華民國 的 市 ,位於 臺灣 南部 ,地處 嘉南平原 心臟地帶,全市在 北回歸線 以北(但極靠近北回歸線 [註 1] )。. 嘉義市為 嘉義都會區 的中心 都市 。. 全境除東部屬 丘陵 地帶外 ...

  3. 嘉義市 ( 臺灣話 : Ka-gī-chhī ; 客家话 : Gaˊ-ngi-sṳ ; 鄒語 : maibayu )為中華民國臺灣省嘉義縣1951年至1982年間轄屬的 縣轄市 ,1951年11月將嘉義縣轄屬 新東鎮 、 新西鎮 、 新南鎮 、 新北鎮 合併成立 [1] 。. 嘉義市地處 嘉南平原 北端,西接 太保鄉 ...

    屆次
    姓名
    就任時間
    卸任時間
    代理
    1950年10月25日
    1951年10月25日
    代理
    1951年10月25日
    1952年1月25日
    1
    1952年1月25日
    1954年4月23日
    2
    1954年4月23日
    1957年4月23日
    • 继承
    • 嘉義市
  4. 臺灣轉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後嘉義市成為省轄市並併入水上鄉與太保鄉為水上區與太保區直隸臺灣省政府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調整行政區域全臺灣劃分為十六縣五省轄市一管理局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8月嘉義市廢除省轄市資格 ...

    • 設置標準
    • 現況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四項,人口聚居達10萬人以上50萬人以下,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 1. 縣轄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之公法人,自有行政及立法機關,市民可直選市長、市民代表,任期均為4年。 2. 縣轄市之下設里。里長由里民依法選舉之,里長任期為4年。

    現今臺灣縣轄市人口排名列表: 1. 彰化市 2. 竹北市 3. 屏東市 4. 員林市 5. 斗六市 6. 臺東市 7. 花蓮市 8. 頭份市 9. 南投市 10. 宜蘭市 11. 苗栗市 12. 馬公市 13. 朴子市 14. 太保市

  5. 嘉義都會區由嘉義市及嘉義縣部分行政區組成之都會區嘉義地區可以指嘉義縣及嘉義市簡稱嘉義縣市嘉義市縣」。 嘉義市台灣三個省轄市之一。 嘉義縣,臺灣西中部的一個縣。 行政區劃 [編輯] 清治時期 (1683-1895)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