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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害評估信息(第 8大項)和暴露評估信息(第9大項)

      • 與“草案”相比,本次正式發布的《指引》更加詳細的闡述了台灣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中的 危害評估信息(第 8大項)和暴露評估信息(第9大項)所需資料準備及撰寫參考原則,指引企業更準確的了解如何遵守相關要求和規定,並提供標準登錄相關文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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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files.chemicalwatch.com › 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資料撰寫Version 1

    本指引僅提供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之資料準備及撰寫參考原則中 央主管機關隨時可依最新修訂之法規國際相關規範或科學研究及事證, 更新或修正本指引內容。

  3.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附檔:. 附表一 依新化學物質用途及性質預估每年製造或輸入數量申請登錄類別.PDF. 附表二 新化學物質標準登錄之數量級距.PDF. 附表 ...

  4. 瞭解化學物質登錄法規及系統操作功能以利完成登錄作業並將平臺所蒐集之登錄資料傳遞予各部會管理使用及供後續風險評估應用。 服務亮點. 瞭解國內登錄法令規定及國際最新趨勢並提供業者依規定提出登錄相關申請。 關鍵字. 既有標登 年度申報. 發布單位: 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3-01-16. 點閱數量: 4607.

  5.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登錄相關規定主要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授權訂定的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進行其內容主要記載了關於管理用詞定義登錄類型登錄級距登錄方法登錄資訊內容登錄管理登錄文件有效期間與資訊公開等相關規定因此登錄的目的在於協助我國於化學品管理經由先期登錄確認物質特性及危害性並透過建立之化學物質登錄資料提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管理其目的事業使用化學物質之用因此凡在國內製造輸入之化學物質皆須依照本辦法進行相關登錄作業。 化學物質 (Chemical Substance)意指自然狀態或經過製造過程中得到之化學元素或化合物,為本管理辦法主要規範的對象。

  6.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第一階段登錄資料撰寫指引 第二版(Version 2) 前言 本文件為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 錄辦法所建構的文件以下簡稱本辦法主要針對本辦法中化學物質登 錄的相關義務與責任進行詳細解釋

  7. 因應疫情影響環保署修正發布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將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完成期限統一延長為5年提供業者足夠緩衝的準備時間且業者若完成物質特性資訊等大部分項目即可先提交取得完成碼後續再依指定期限完成剩餘項目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除了通盤檢討登錄實施情形進行必要調整外並大幅度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業者不僅在國內運作艱困在國際供應鏈的溝通與資訊傳遞同受相當衝擊。 故採納利害關係人研商意見,將原本從109年開始實施,且應在3年內完成的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延長至5年,即至113年前完成。 此外,由於非動物的替代測試方法在國內外持續推展,登錄可提交的資料日益多樣複雜,需更多時間審閱溝通,環保署在原本修正草案預告中,曾規劃增加審查時間及補正次數。

  8. 2020年7月3日 · 在徵求社會與相關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後行政院環保署於2020年6月9日正式發布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資料撰寫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2020年指引與2019年草案比較各目錄調整如下: 《指引中有哪些變化值得企業重視? Intertek健康、環境與法規服務部 (HERS)化學品合規專家為您解讀如下四大調整要點: I. 調整了數據來源的先後順序. 與2019年《草案》相比,《指引》降低了測試數據的優先性,提高透過各國國家公開資料庫收集資訊的優先性。 在《指引》的第五章中,推薦企業最優先應參考國際公開資料庫中的資訊。 所有的理化、毒理和生態毒理節點. 均可以參考引用公開資料庫中的研究訊息。 《指引》中還具體列出了可以接受的公開資料庫範圍,其中包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