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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5月9日 · 完成這一步,必須要辦理繼承權公證,也就是説,法定以內的繼承人,都同意放棄繼承權,小麗擁有成為房子的唯一擁有者。 爺爺奶奶已經同意,只剩下外婆,「她覺得外婆疼她,肯定也會簽名。

  2. 2023年11月19日 · 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孫某放棄繼承,遺產由小錢一人繼承。 如何訂立有效遺囑? 立案庭法官助理王凱介紹,《民法典》實施後,遺囑繼承以在後遺囑為準,同時新增錄像遺囑和打印遺囑兩種形式,現在共有公證、自書、代書、錄音錄像 ...

  3. 2017年1月4日 · 李偉民. 第一步應先找律師,問問法例上是如何分配遺產,如果不合「心水」,便要找律師訂立一份遺囑,自主自決地寫出死後的財產要怎樣分配。 (iStock) 資深大律師在緬甸買房子,他喜歡房子對着佛塔,我問:「死後,緬甸房子怎樣處理? 」,他氣定神閒說:「他們喜歡便處理,不喜歡便把房子擱在緬甸吧,反正我死了,靈魂天天可以飛,不用住房子。 「緊張派」VS「逍遙派」 面對「人死了」這生命題目,我們分開兩派:第一派是「緊張派」,要在生前把後事公平、合理地處理好,不要為後人添煩添憂;第二派是「逍遙派」,管它,讓未死的後人打點處理吧,因為死了後,一是在天堂快樂,一是睡着了,什麽都不知道。 如果你是「緊張派」,這篇文章便管用了。

  4. 2019年11月11日 · 不想讓某個孩子繼承遺產,那就生前贈與給其他人,而不是要求這個人拋棄繼承,因為還沒死以前的拋棄繼承無效。 當然,贈與給別人以後,就不要想拿回來,撤銷贈與沒這麼容易。

  5. 2024年1月16日 · 蘇律師形容「孝心100分!但千萬別拋棄繼承」,指出放棄繼承權代表整個繼承權利拋棄,子女一旦放棄繼承權,就不是繼承人,不能對遺產有任何安排。

  6. 2023年3月4日 · 其實,長子可以單方面申請遺產承辦,那麼以承辦人身份可以賣樓及出租。假如沒有賣樓,而將來次子準備好繼承時,兩人才一起繼承物業業權。

  7. 2023年12月31日 · 法院聯繫其親屬,結果親人們放棄繼承遺產,亦拒絕代他履行債務。 結果欠款扣除遺產後,仍欠款2.25萬人民幣(約2.5萬港元)。 陳某主動要求成為債務的被執行人,因為不懂用銀行轉帳,他寫下承諾書要求法院介入在銀行戶口內扣除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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