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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OVID-19疫苗為原則)。 整體性防疫措施. 2. 維護公平應試權益 營造安心應試環境. 管制考場進出動線. 考(分)區設有特定量溫地點. ※111.07.07(四)公告試場分配表(含考試地點 及量溫檢測站地點),以及考(分)區試場平面 圖,請屆時上網查覽. 01考場進出動線. 3. ※教育部提供口罩給所有考生(考試日每日1片), 預定於6月30日(四)寄送至考生報名時所留之通訊 地址。 ※進入試場起應全程配戴口罩,屢經勸導仍故意不 配戴者,扣減該節全部成績. 全面配戴口罩. 02進入考(分)區及試場. 4. 出示入場識別證及 應試有效證件正本. ※未帶入場識別證之考生,可至 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協助確認 身分,並補發入場識別證. 03進入考(分)區時. 5. 入場識別證.

  2. 密切接觸者. 入境者. 在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旅館、醫院收治. 輕症/ 無症狀確診者* 於7天居家照護期間. 於7天自主防疫期間. 於3 天居家隔離期間/ 於4天自主防疫期間. 於3 天居家檢疫期間/ 於4天自主防疫期間. 不開放應考. 居家照護考(分)區. 居家照護試場. 一般考(分)區. 隔離試場_居家隔離 隔離試場_自主防疫. 一般考(分)區. 隔離試場_居家檢疫 隔離試場_自主防疫. * 含無住院需要屬輕症/無症狀確診者,但住所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而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者。 三、 填報注意事項.

  3. 一、考生須配合量測體溫,量測結果有異常者,須配合複檢。 二、考生須配戴口罩。 三、考生須出示本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指定之證明文件,無相關證明文件或未能出示者,應至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確認身分後方得進入考(分)區。 四、屢經勸導或處置仍故意不配合上述事項者,禁止進入考(分)區;強行進入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除試務、監試及其他經核可之陪考人員外,非具考生身分者不得進入考(分)區,強行進入者,報請轄區警察機關處理。 條 3 第 體溫量測經複檢後仍達額溫37.5 度或耳溫38度以上者,一律移至防疫試場應試,故意不配合者,該節以「缺考」論處。 條 4 第 自進入試場起,考生應全程配戴口罩,屢經勸導仍故意不配戴者,扣減其該節全部成績,並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拒絕安置或強行離開安置場所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4. 第 1 頁,共 20 頁 有關110學科能力測驗防疫措施中入場識別證及配戴口罩相關規定如下: 1. 本中心已寄送口罩至集體報名單位與個別報名考生(考試日每生每日1 片)。另依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就須全面配戴口罩,因此進入考(分)區及試場時,

  5. 證件若由家長或親友送達,將由考(分)區入口服務人員簽收,並以送達證明所列之送達時間為準, 請考生於節間休息時間至試務辦公室領取。 B_2進入試場後(考試開始鈴聲響畢前)忘了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放在身上怎麼辦

  6. 110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考生注意事項.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疫情通報,及教育部指示要點,並參照109 指考、110 英聽與110 學測之防疫應變措施、110 年5 月26日防疫專家諮詢會議之建議, 以及本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因應疫情特別準則,以高規格規劃本次考試防疫措施,敬請考生與家長配合,並予體諒。 一、 每間試場人數:每間試場考生數降至 20 人以確保考生間距達 1.5 公尺以上。 二、 試場查看規定: 各該考(分)區開始考試前一天下午2 時至4時開放考生查看試場,但不得進入試場內查看座位。 考生與家長進入考(分)區時,均須全面配戴口罩、配合量溫,經量測發燒者不得進入考(分)區。

  7. 【整體性防疫措施之調整】 一、 因應COVID-19 自法定傳染病第五類降為第四類,廢止「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二、 考(分)區設置不同備用試場分別提供流感、COVID-19篩檢陽性考生應試. 各考(分)區除一般試場外,另設置以下三類備用試場: (一) 第一類備用試場:提供發燒、呼吸道症狀、流感或考前罹患傳染性疾病(如:水痘等)之考生使用。 (二) 第二類備用試場:提供COVID-19篩檢陽性考生使用。 (三) 第三類備用試場:提供因試場冷氣故障、非傳染病或無傳染病可能之突發傷病考生使用。 三、 一般試場應試考生自主配戴口罩;第一、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考生則應全程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