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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基準法退休金 (以下簡稱”舊制”)規定,資遣費的計算方式為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民國94年修改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 (以下 ...

  2. 雇主應該要:1、發資遣通報給當地縣市政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2、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你,方便你去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辦理失業認定、協助推介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為什麼要辦理資遣通報? 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 如果雇主未依規定辦理資遣通報,有沒有罰則? 由誰來罰? 有,依就業服務法第68條第1項及第75條規定,未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辦理資遣通報,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什麼情況下公司不用辦理資遣通報?

  3. 1.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依前項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4. 1、發資遣通報給當地縣市政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2、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你,方便你去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辦理失業認定、協助推介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5. 為什麼要辦理資遣通報?. 列印. 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但其資遣 ...

  6. 另,工讀生若遭雇主資遣,其資遣費應該由雇主按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規定。

  7. 員工到職未滿10日,即因無法勝任工作而被資遣,雇主是否應辦理資遣通報?. 是,若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資遣到職未滿10日之員工,應自員工離職之日起3日內辦理資遣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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