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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 計畫說明:. 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 ...

  2. 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主辦機關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其任務如下: (一)計畫之擬訂、修正及解釋。 (二)計畫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建置及管理。 (四)執行績效之統計分析及檢討。 (五)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一)辦理計畫說明會、資訊系統操作說明、地區性之行銷規劃等會議。 (二)受理及核定事業單位研提之訓練計畫。 (三)規劃、自辦、委辦及核定專案訓練課程。

  3. 2020年4月21日 · 勞動部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的企業與勞工,自2月21日起擴大辦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補助企業訓練費用最高350萬元,以鼓勵事業單位利用這段期間依照營運策略發展需求規劃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同時對於參加訓練的

  4. 減班休息專區. 聯絡資訊. 事業單位擬規劃並辦理員工訓練課程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為勞工保險之民間投保單位,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事業機構或團體。. 已具人資相關部門、設有人資相關職務、具辦訓經驗或營業項目具辦理訓練活動業務等,經分 ...

  5. 勞動部於今日(6月1日)公布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在紓困條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另新增受景氣情勢影響嚴重而符合特殊情形時,可提高參訓勞工訓練津貼至勞保投保薪資差額;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比照疫情期間補助提高至350萬

  6. 為即時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在職勞工運用暫時減少正常工作時間之期間,參加訓練提升技能,本部推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2.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112 年6 月1日修正的重點為何? 新增受景氣情勢影響嚴重 ...

  7. 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配合紓困條例延長至112年6月30日,持續推動因應疫情辦理的擴大補助,包括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最高補助350萬元,勞工參訓津貼每月最高144小時,也會一併延長辦理至112年6月30日,歡迎經通報列冊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及勞工

  8. 2021年6月29日 · 勞動部為協助受 COVID-19 疫情影響而減班休息的企業與勞工,自 109 年 2 月 21 日起擴大辦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補助企業訓練費用最高 350 萬元,鼓勵事業單位利用這段期間依照營運策略發展需求規劃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同時對於參加訓練的勞工補助

  9.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之目的為何?. 什麼樣的勞工可申請這計畫參加訓練,接受補助?. 什麼樣的事業單位可以申請參加此計畫辦理訓練課程?. 勞工可以到哪裡參加訓練?. 訓練課程可安排於其他上班日嗎?. 補助項目有哪些?.

  10. 第一項第四款所定員工僱用規模,以事業單位申請訓練計畫當月及核銷訓練費用時,所取得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局繳款單及明細表投保人數為計算基準。但於訓練期間因不可歸責於事業單位事由而離職之員工數,自始不計入員工僱用規模。9、符合前點規定之事業單位規劃訓練課程,經分署審查核定後辦理者, 得申請補助訓練費用, 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 以下同)一百九十萬元。 其訓練經費編列項目及標準如下: 講師鐘點費,內部講師每小時最高八百元,外聘講師屬國內聘請每小時最高一千六百元。 但屬國外聘請,每小時最高二千四百元,並檢據覈實報銷。 外聘講師交通費( 限臺灣本島、 澎湖、 金門及馬祖地區),按自強號之票價編列,因實際需要,需搭乘高鐵、飛機或輪船者,應檢據覈實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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