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1.您可以使用「線上申請」功能直接在網路上提出申請。 2.若案件已經地方政府第一次申訴爭議處理,欲將原案再提申訴,請點選「線上申請」。 3.使用「申請書下載」功能下載並列印申訴與調解申請書,填妥後傳真或郵寄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4.亦可親自至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寫相關文件進行申訴及調解。 5.案件受理後若欲查詢案件處理進度或欲撤回申訴調解案件,請利用「案件查詢」功能處理。

  2. (一)直接協助轉接至所在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有專人提供專業及熱忱的服務。 (二)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1950專線之計費方式,比照一般市內電話或行動電話收費;亦即消費者以市內電話撥打,即以市話計價,若以行動電話撥打,依該專線與各電信公司約定的費率(較一般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費率優惠)計費;如以預付卡撥打,則以各家公司預付卡撥打此專線之費率計算。 另此類特碼專線之費用,各電信業者皆排除適用月租費扣抵通話費及贈送撥打市話通信費分鐘數方案。 二、 本院消費者中心 諮詢服務: (一)服務方式:本院消費者中心,聘請消保志工提供諮詢服務;諮詢專線為:(02)33567706、33567707、33567708,消費者亦可親至本中心 (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會客室)洽詢。

  3. 2017年7月31日 · 面對層出不窮的消費爭議,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認為,消基會有律師可以打「團體仗」,也會公布不友善業者名單,並召開記者會批判不良廠商,可 ...

  4.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三條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提起第一次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 (為免影響您的權益,請提供便於企業經營者連絡之方式,以利企業經營者得以迅速有效地與您連絡),如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起第二次申訴。 」如仍未獲妥適處理者,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應於30日內召開第1次調解會議。 貳、什麼是消費爭議: 提起消費爭議申訴與調解,必須是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因消費關係所發生之爭議。

  5. 諮詢服務說明. 當發生消費問題無法處理時,可以先向本諮詢,尋求建議以及協助。 本會係一非政治性、非營利性的純民間公益財團法人,諮詢範圍限「民生消費性問題」,免費服務資源以提供消費者為優先;非屬消費問題及企業經營者間之商業糾紛爭議,請洽其他免費法律服務單位協助。 受理諮詢範圍. 鑑於本會乃民間組織以及受限於本會資源及人力,目前下列類型歉難提供服務: .非屬消費問題的申訴:勞資糾紛、委任關係、具賣方身份之買賣糾紛(如售屋、合建等)、投資理財. 之糾紛(首飾、股票)、加盟、傳直銷事業。 .消費之目的為營利或生財者:計程車、貨運車、廠房、辦公室、辦公設備。 .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的消費糾紛。 .個案之檢測(本會列有專案者除外)。 .消費者所提供的資料不全。

  6. 申訴說明. 當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發生消費糾紛而無法解決時,可循申訴途徑向本會尋求協助,本會受理申訴服務的地區包括:台、澎、金、馬及和本會簽有MOU之日本、澳門、新加坡。 為了節省您的時間,您可以瀏覽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資訊,尋找您問題的處理方式或答案,以儘快爭取權益。 受理申訴範圍. 一、日常生活中,相關食、衣、住、行、育、樂、醫等各方面之「民生消費性問題」。 二、鑑於本會乃民間組織以及受限於本會資源及人力,目前下列類型歉難提供服務: .非屬消費問題的申訴:勞資糾紛、委任關係、具賣方身份之買賣糾紛(如售屋、合建等)、投資理財. 之糾紛(首飾、股票)、加盟、傳直銷事業。 .消費之目的為營利或生財者:計程車、貨運車、廠房、辦公室、辦公設備。 .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的消費糾紛。

  7.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 步驟一. 請輸入基本資訊. 步驟二. 請輸入驗證碼. 步驟三. 請填寫申訴內容. 步驟四. 請選擇受理機關. ‧ * 為必填欄位。 ‧E-MAIL或行動電話請擇一填選即可。 ‧請提供:1.真實姓名,以利受理機關與您聯繫。 2.可正常收發且常用之E-MAIL或行動電話以供系統驗證。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