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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美外遇產一女. 陳妻為保全兩人通姦證據,去年向請檢方聲請前往兩人同居處搜索,但遭檢方以有違《憲法》比例原則為由駁回,劉女因此怒告兩人通姦。 檢察官傳陳、出庭時,發現兩人地址相同,問是否同住,雙方巧妙避答,但均坦承外遇產女。 女辯稱,二 年她在美求學期間生重病,因正好赴美的陳陪她看病,令病重的她相當感動才發生關係,但是之後沒有再發生。 由於出入境資料顯示,陳、兩人通姦產女均在美國,又無證據證明兩人在台時有通姦行為,因《刑法》規定,凡在境外犯下最輕本刑未滿三年者不追訴,檢方故將兩人不起訴。 記者昨天未聯繫上陳耀昌,不知其回應,陳妻劉美瑾的律師王中平則說,尚未收到處分書,待收到後會與劉女研究是否聲請再議。 非三年以上重罪.

  2. 教育部委託國內醫學院院長與學者研議後,建議把現行高中畢業進入七年醫學系的學制,改為大學畢業後再進入學士後醫學系。 此消息公布後,引起了一些討論。 很明顯的,醫學系學制的改革有兩個目的。 第一,經過四年大學教育後,再決定終身投入的醫療志業時,學生有較成熟的心智做自主的選擇。 第二,人文素養是從事醫業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經過四年大學教育及人生歷練之後,醫學系甄選到具備成熟人格特質人才的機率會提高。 制度的改革不是一件簡單易行的事,不可諱言,即使改制的方向正確,執行方法也要正確才可能達到制度改革的終極目標。 我們應該要關心的是,它必須經過周密嚴謹的規劃與充分協調,萬萬不能急就章。 如果能經由學制改革,找到真正有使命感、樂於照顧病人的醫學生,並提供更優質的醫學教育,為台灣培養更好的醫師。

  3. 014年04月25日17:43. 台北榮總外科名醫、陽明大學解剖學研究所教授陳天華(57歲)被控在去年3月間,在沒有親自相驗的情況下,替一名他曾治療過的姓癌症病患開立死亡證明書,並自行認定男死因是「食道癌」,讓家屬以證明書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90萬元的保險金,陳天華因此被士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 起訴指出,67歲的男突然在家中昏倒,送往亞東醫院後,醫生判定男到院前已死亡,於是由法醫巫世平到場相驗後,認為男死於急性心臟病,並開立死亡證明書,1個月後將男火化。 不料,男的2個女兒發現,男曾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癌症險共90萬元,為了詐保,於是向陳天華請求開立另一份死亡證明書,由於遺體已火化,陳天華無法相驗,卻將男死因改為「食道癌」。

  4. 2020年2月28日 · V1. 文章: 1096.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11, 2009 12:33 pm. 自由廣場》醫事審議制度該檢討了! 由 dtemer92 » 週四 2月 27, 2020 7:56 am. 去年十二月,台大知名整形醫師慧夫於醫療糾紛蒙冤十二年後,再審獲改判無罪。 醫師受訪時含淚訴說司法對他的傷害。 醫師與其義務律師詹豪,日前至民間司改會演講,顯然問題是出在秘密作業的醫事審議制度。 現行醫事審議制度,是在衛生福利部下設置「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由不具民意代表、醫療法人代表身分之醫事、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選,其中法學專家及社會人士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醫審會下設「醫事鑑定小組」,負責醫療糾紛的鑑定。 現行司法實務上,法院往往依賴醫審會的書面鑑定,來判斷醫師有無疏失。

  5. 立法院今舉辦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差額負擔公聽會由立委楊麗環黃淑英黃義交劉建國等舉辦會中邀請產官學各界表代共同討論在支持意見部份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黃文鴻表示差額負擔須有配套以避免對經濟弱勢的民眾造成不平等情形並應鼓勵民眾使用專利過期的學名藥品。 中華民國心臟學會委員許迺維也表示,差額負擔有其必要性,未來應檢討相同病例,第二次醫療會被核刪醫材給付規定,同時新科技醫材應獨立核實給付。 而有關許多耗材未列入健保給付,台灣介入性心臟血管醫學會亦持相當看法。 美國商會醫療器材委員會代表江衍瑾則建議,醫療器材應實施差額負擔,並要有配套措施,同時增列醫療器材差額,讓醫師和民眾對新的器材能有所選擇。 不過,與會藥界代表則持反對意見。

  6.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整形名醫維林外遇,引發妻子報復變賣房產、領光存款,他找徵信社非法監控妻子,反遭妻報警逮獲,維林日前報案自曝,去年被抓姦時,妻子花百萬請徵信業,在他車上非法裝設衛星定位器,反控妻子同樣涉及妨害秘密罪。

  7. 包括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淑英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侯彩鳳黃義交林鴻池鄭汝芬楊瓊瓔鐘紹和等人紛紛認為民生物資漲聲不斷此時若要健保調漲費率輿論一定反彈況且還有醫院及藥廠利用健保藥價與採購價的差距偷吃健保資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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