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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您可以使用「線上申請」功能直接在網路上提出申請。 2.若案件已經地方政府第一次申訴爭議處理,欲將原案再提申訴,請點選「線上申請」。 3.使用「申請書下載」功能下載並列印申訴與調解申請書,填妥後傳真或郵寄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4.亦可親自至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寫相關文件進行申訴及調解。 5.案件受理後若欲查詢案件處理進度或欲撤回申訴調解案件,請利用「案件查詢」功能處理。

  2. (一)服務方式:本院消費者中心,聘請消保志工提供諮詢服務;諮詢專線為:(02)33567706、33567707、33567708,消費者亦可親至本中心 (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會客室)洽詢。 (二)服務時段:每個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中央各主管機關服務窗口之聯絡電話及服務地址可於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 https://cpc.ey.gov.tw/ )點選 「諮詢窗口」 查詢。

  3. 為分時分眾,本會針 對現場諮詢、申訴採 預約制。 (依預約時間前5分鐘到即可,請勿遲到或早到) 建議您進入本會時,全程正確佩戴口罩。

  4.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1950專線之計費方式,比照一般市內電話或行動電話收費;亦即消費者以市內電話撥打,即以市話計價,若以行動電話撥打,依該專線與各電信公司約定的費率(較一般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費率優惠)計費;如以預付卡撥打,則以各家公司。

  5. 消基會主事務所. 106470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90號10樓之3. 電話 : (02) 2700-1234 傳真 : (02) 2706-0247. 中區分事務所. 403612 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之67號8樓之5. 電話 : (04) 2375-7234 傳真 : (04) 2375-9717. 雲嘉南分事務所. 700012 台南市中西區成功路457號10樓之4. 電話 : (06) 241-1234 ...

  6.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為影響您的權益,請提供便於企業經營者連絡之方式,以利企業經營者得以迅速有效地與您連絡),如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起第二次申訴

  7.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如果沒有得到妥適處理,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第二次申訴;如仍未獲妥適處理,還可以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之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未獲妥適處理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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