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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簡稱 職安署 )是 中華民國勞動部 的所屬機關,位於 新北市 新莊區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 是負責 中華民國 職業安全 和衛生、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和勞動檢查業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 歷史 [ 編輯] 2014年1月29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法》。 2014年2月17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改組升格為勞動部後,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幕僚單位)整併勞工檢查處、三所(北區、中區、南區)勞動檢查所與 勞工保險局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室而改制升格為「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所屬機關) [3] 。 歷任首長 [ 編輯]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 組織 [ 編輯] 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 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 職業安全又名產業安全工業安全是職業健康下的一個分支另一分支為職業衛生),是一種 跨領域研究 ,橫跨自然與社會科學,包括 職業醫學 、 公共衛生 、 安全工程學 、 人因工程學 、 毒理學 、 流行病學 、 工業關係 (英語:Industrial relations) (勞動研究)、 公共政策 、 勞動社會學 、 疾病與健康社會學 (英語:Sociology of health and illness) 、 組織心理學 、 工商心理學 、 安全管理學、危害分析及風險評估、社會法 及 勞動法 等領域。 4月28日為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 2011日本Cosmo石油廠爆炸意外. 日本勞安許可證. 常見的安全衛生事例 [ 編輯] 建築工地 [ 編輯]

  3.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簡稱 職安署 )是 中華民國勞動部 的所屬機關,位於 新北市 新莊區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 是負責 中華民國 職業安全 和衛生、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和勞動檢查業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 歷史. 2014年1月29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法》。 2014年2月17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改組升格為勞動部後,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幕僚單位)整併勞工檢查處、三所(北區、中區、南區)勞動檢查所與 勞工保險局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室而改制升格為「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所屬機關) [3] 。 歷任首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 組織. 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 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4. 《 職業安全衛生法 》是臺灣一部法律,旨在保護臺灣勞工工作時的人身安全與身心健康,預防 職業病 與 職業災害 ,並規範雇主最低應提供的安全工作環境。 這部法律最初於1974年4月16日,由時任 中華民國總統 的 蔣中正 公布施行,原名為《勞工安全衛生法》;期間曾兩次修正部分條文,立法院則於1992年5月29日完成 黨團協商 ,6月18日通過二、三讀,成為現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 2013年為配合產業變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及多名立法委員提案大修《勞工安全衛生法》,並改名為《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最新修正時間為108年5月15日 [2] 參考文獻 [ 編輯] ^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台立社字第1024500610號函〉 (pdf).

  5. 職業安全健康局 (英語: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Council ,簡稱 職局 )於1988年根據《職業安全健康局條例》(第398章)成立。. 職安局作為香港法定機構,致力改善工作環境,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從而保障香港的人力資源。. 職安局的主要經費來源為僱員 ...

  6.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簡稱勞發)是中華民國勞動部所屬機關,負責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與技術士證照業務、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外籍勞工聘僱許可與管理等事項。

  7. 中華民國勞動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勞工 、 人力資源 等 勞動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並負責辦理 社会保险 類的 勞工保險 ,與代辦 國民年金 。 其前身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歷史. 1947年,《 中華民國憲法 》施行前, 國民政府 曾計畫在 行政院 成立「 勞動部 」。 1948年5月13日,行政院改成立「社會部」,原先規劃的勞動部降編為社會部下的勞工部門。 1949年3月21日,裁撤社會部,勞工業務改由 內政部 負責,成立「 內政部勞工司 」。 1987年8月1日,內政部勞工司改制,獨立升格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1999年7月, 精省 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承接原屬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業務,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改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