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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供事業單位進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報備』與『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等服務,並透過智能勾稽輔導填報流程與確認資料完整度。 工作者

  2. 職災填報流程簡介. 申報目的.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雇主應按月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統計,報請檢查機構備查。 對象.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如下. 一、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之事業。 二、勞工人數未滿五十人之事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並由勞動檢查機構函知者。 時間. 各事業單位填報職災月報表承辦人每月10日前申報上月份職災月報(遇例假日延後)。 流程. 線上填報完成後,經由檢查機構審查完成報備。 於本系統填寫當月職業災害資料. 陳報勞動檢查機構. 當月職業災害資料送審至所屬轄區勞動檢查機構. 勞動檢查機構審查. 檢查機構人員進行審查. 完成報備. 審查完畢系統留存. 備註. 罹災資料填報說明: 職災填表說明. 舊填報資料調整:

  3. 整合職業安全衛生設置報備職災統計填報作業,建構智能化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 政府機關 提供『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設置填報』與『職業災害統計填報』審查作業與智能分析及各項催報功能。

  4. 有關「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已完成改版並置於「勞動部職安署履歷智能雲」系統 (網址https://isafe.osha.gov.tw/)。. 據此,本月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可延後至1月29日完成即可。. 首頁. 最新消息. 有關「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已完成改版並置於「勞動部 ...

  5. 職災月報線上填報. 請各事業單位填報職災月報表承辦人每月10日前申報上月份職災月報(遇例假日延後)。. 填報資料如有疑問,歡迎撥打02-23086101分機820鄭先生洽詢。. 如遇網頁連線異常情形或無法登入時,則請撥打維運廠商客服專線 02-7735-2809、02-7735-2813 洽詢。.

  6.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 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之職業災害月報系統自104年10月起暫時停止填報,但「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範之職業災害月報表仍需依法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申報。. 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之其它功能填報 ...

  7. 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之特殊健康檢查概況. 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之接受特殊健康檢查人次-按作業種類分. 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之接受特殊健康檢查人次-按作業種類及檢查結果分.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補助概況. 職業災害預防及其他勞動保障 ...

  8. TOSHMS驗證通過名單 (定期更新)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更新日期:2022-06-29 發布日期:2014-12-15 點閱次數:. 共 7 筆資料,第 1/1 頁,每頁顯示 筆.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回上一頁. 本署介紹. 正副首長介紹.

  9. 依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所載注意事項第 3 點明定,事業設有總機構者,總機構與其地區事業單位應分開填寫職業災害統計表。 惟經查實務運作上,屢有總機構合併其地區事業單位填報職業災害統計數據之錯誤態樣,仍請日後依上開規定辦理。

  10. 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足部傷害損失日數換算圖表 通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認可且於有效期間之事業單位清單 活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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