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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記者俞泊霖中縣報導〕「如此公務員可惡!」台中縣烏日鄉公所上週被爆料未即時發秋節低收入戶慰問金經本報報導後鄉公所允諾趕辦作業自請處分的社會課承辦人員黃月珠心有不甘十二日下午竟撥電話到爆料者家中嗆聲警告

  2.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今26天表示法務單位深入了解暱稱Oxytocin摧慘速)」的網友在PO文爆料之後經其他人推文提醒可能觸法之後立即主動刪除文章所以疾管局認定網友應屬無心之失勸導為主決定不開罰

  3. 曾任職聯合報記者的朱淑娟日前在部落格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05.html爆料,「五一勞動節前夕C報與U報報導王如玄 搶救失業大功臣等新聞媒體圈都心知肚明是置入性行銷講白一點就是某個政府單位了這

  4. 本報接獲爆料指出PubPeer上開始大量檢舉台灣生技論文郭明良所帶領團隊約有11篇被同行檢舉有造假嫌疑其中有4篇楊泮池掛共同作者讓生化學界籠罩在造假疑雲當中

  5. 一名自稱捐血中心員工向本報爆料說台灣血液基金會各捐血中心約有一千一百名正式約聘員工每年的人事費高達八億三千萬元約占支出的四成若除以月薪去年一點五個月的年終獎金員工月薪平均超過五萬元。 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的年報,主要經費來源是健保的血液工本費,每年約二十億元。 以去年為例,共處理二百一十六萬多袋全血、十萬六千多袋分離術血小板。 最大宗的支出是業務費用(占四成七,九億八千萬元,包括血液檢驗費、推廣宣傳費、考察及出國開會費),其次就是人事費。 一名不願具名的衛生署高層表示,台灣血液基金會在尚未法人化之前,帳目曾被質疑交代不清,因此,約在十多年前,因應醫療法的頒布施行,衛生署開始協助推動法人化,目前三年舉辦一次捐血中心的訪查。

  6. 張秀鴛說兒少法的法律追溯期為三年衛福部已發文給縣市政府文化部國家傳播資訊委員會NCC),進一步了解四起事件的過程後會根據媒體報導程度以及當事人爆料內容依法開罰

  7. 為了規範新聞節目NCC最新公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明定新聞製播及評論應該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違反者可以罰高達30萬到2百萬甚至可以要求停播這項修正草案被外界解讀是針對部分名嘴手上沒證據卻不斷爆料因此被稱為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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