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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俞泊霖/中縣報導〕「如此公務員,可惡!」台中縣烏日鄉公所上週被爆料未即時發秋節低收入戶慰問金,經本報報導後,鄉公所允諾趕辦作業,自請處分的社會課承辦人員黃月珠,心有不甘,十二日下午竟撥電話到爆料者家中嗆聲警告。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今(26)天表示,法務單位深入了解,暱稱「Oxytocin(摧慘速)」的網友在PO文爆料之後,經其他人推文提醒可能觸法之後,立即主動刪除文章,所以疾管局認定,網友應屬無心之失,勸導為主,決定不開罰。
曾任職《聯合報》記者的朱淑娟日前在部落格(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05.html)爆料,「五一勞動節前夕,C報與U報報導《王如玄 搶救失業大功臣》等新聞,媒體圈都心知肚明是置入性行銷,講白一點,就是某個政府單位『買』了這
本報接獲爆料指出,PubPeer上開始大量檢舉台灣生技論文,郭明良所帶領團隊約有11篇被同行檢舉有造假嫌疑,其中有4篇楊泮池掛共同作者,讓生化學界籠罩在造假疑雲當中。
一名自稱「捐血中心員工」向本報爆料說,台灣血液基金會、各捐血中心約有一千一百名正式、約聘員工,每年的人事費高達八億三千萬元,約占支出的四成,若除以月薪、去年一點五個月的年終獎金,員工月薪平均超過五萬元。 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的年報,主要經費來源是健保的血液工本費,每年約二十億元。 以去年為例,共處理二百一十六萬多袋全血、十萬六千多袋分離術血小板。 最大宗的支出是業務費用(占四成七,九億八千萬元,包括血液檢驗費、推廣宣傳費、考察及出國開會費),其次就是人事費。 一名不願具名的衛生署高層表示,台灣血液基金會在尚未法人化之前,帳目曾被質疑交代不清,因此,約在十多年前,因應醫療法的頒布施行,衛生署開始協助推動法人化,目前三年舉辦一次捐血中心的訪查。
張秀鴛說,兒少法的法律追溯期為三年,衛福部已發文給縣市政府、文化部、國家傳播資訊委員會(NCC),進一步了解四起事件的過程後,會根據媒體報導程度以及當事人爆料內容依法開罰。
為了規範新聞節目,NCC最新公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明定「新聞製播及評論,應該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違反者可以罰高達30萬到2百萬,甚至可以要求停播,這項修正草案,被外界解讀是針對部分名嘴手上沒證據,卻不斷爆料,因此被稱為名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