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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1藥物剛好吃完回診... 因健保規定,需要先抽血才能再開立降血脂藥物... 雖然有提醒患者要先回來抽血... 但是患者不理他... ( MK按:金摳聯...不過很多患者都這樣...) 所以他在抽血當天就先開3藥物並抽血,請患者3後回診看報告... 若抽血報告不正常,就可以調整藥物... =================================== 審查醫師註記第二點( 被砍診察費 ):慢性穩定疾病,同次診療即可。 -->這個意思是說,抽血那一天不能夠申報診查費用嗎?

  2. 陳信志兩年前擔任胸腔內科總住院醫師時,按規定和其他同事一起接種流感疫苗,但他打針 過後十,「頭痛、耳朵開始痛,我以為是廿四小時on call(待命)太累的關係,沒想到,接著右臉整個癱掉。 由於自己是醫師,陳信志覺得不對勁,趕緊請神經內科醫師診察,確認是顏面神經麻痺,他不但臉歪嘴斜,「右臉嘴巴附近肌肉無法用力,講話會漏風,醫院那時還同時有兩名護士,也是打完流感疫苗,出現顏面神經麻痺症狀。 陳信志以為自己的症狀很快會過去,沒想到,顏面神經麻痺症狀一直纏著他,「我很慘,沒到復健科復健,才拖了一年都好不了」,他去看其他神經內科醫師,才有人告訴他,可能錯失發病時的黃金治療期進行復健。 直到今天,陳信志臉部看起來仍不太對稱。

  3. 台北榮總外科名醫、陽明大學解剖學研究所教授陳天華(57歲)被控在去年3月間,在沒有親自相驗的情況下,替一名他曾治療過的黃姓癌症病患開立死亡證明書,並自行認定黃男死因是「食道癌」,讓家屬以證明書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90萬元的保險金,陳天華因此被士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拘役30,得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 起訴指出,67歲的黃男突然在家中昏倒,送往亞東醫院後,醫生判定黃男到院前已死亡,於是交由法醫巫世平到場相驗後,認為黃男死於急性心臟病,並開立死亡證明書,1個月後將黃男火化。 不料,黃男的2個女兒發現,黃男曾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癌症險共90萬元,為了詐保,於是向陳天華請求開立另一份死亡證明書,由於遺體已火化,陳天華無法相驗,卻將黃男死因改為「食道癌」。

  4. 北醫大進修推廣部國際醫療服務暨教育推廣組組長蘇維文表示,預科班選在六及日密集上課,每天8小時,授課內容包括英文、生物、化學及物理, 一年上滿800小時後,才能參加入學考試,口筆試及格者就可前往波蘭直接從大二開始念起 。 蘇維文說,除了高三應屆畢業生外,不少家長也把還在就讀高二、甚至高一的孩子送來預科班,無非想及早卡位,及早圓夢。 不少是住中南部醫師家長,每到六就送孩子北上補習,隔天晚上再接孩子回家,相當辛苦。 儘管如此,波蘭的高入學錄取率還是讓這些家長深感值得,因為他們自知自己孩子考上國內醫學院的機會少之又少。 因此前往波蘭等東歐國家唸醫學院的國內學生,從5、6年前的每年僅個位數,飆升到目前的1百多人。

  5. A:發燒為罹患流感後所表現其中一症狀, 持續高燒就是屬於流感併發重症的危險徵兆,基於減少流感重症之防疫立場,將此徵兆納為公費用藥條件。 以藥效而言,症狀發生48小時內服用最好,但是即使超過48小時用藥,對於防範重症來說仍有幫助。 Q:「流感患者之共同居住成員有類流感症狀者」,該「流感患者」定義? A:以醫師認定為主 (不論其為輕症或重症、使用公費或自費藥)。 家中患者已被醫師判定是流感,就是流感患者。 Q:就診病患主述「我家人也有人已得流感了」,該病患即可用藥? A:是的,請詳實記載於病歷上。 毋需另記載其家人之個人資料。 Q:如果某病患沒有同居住者,或其家人沒有流感,單純只有自己有症狀,是否就得自費?

  6. 〔記者翁聿煌/基隆報導〕基隆市中山區有家長事隔一週後,重複帶著3歲女童再到衛生所施打一次新流感疫苗,事後擔心有後遺症;衛生局長王博恩昨天說,經3追蹤觀察並無大礙,研判今年又是季節流感、又是新流感,把民眾搞糊塗了。

  7. 一舉約炮天下知. 〔記者陳怡靜、胡清暉/台北報導〕台大土木所傳出有學生以wilzer帳號上台大批踢踢BBS站,約女網友一夜情,因不符合板規遭公開,網友發現,該名姓研究生曾與唱片公司簽約,是地下樂團主唱,還考上高考,明年將成為「準公務員」! 對於疑似台大研究生上網邀一夜情,台大學務長馮燕表示,網路訊息真假難辨,校方尚未接獲通報,需進一步了解。 「 叫我鬍子就好了,1983、180cm、80kg,一邊在公家機關上班,也一邊在台大唸書,看完你的文章後,很想跟你一夜情,因為我一直沒去過薇閣,很想去試試看,我想你應該收到超級多這樣的信吧,哈哈。 我有稍微看了一些你以往的文章,覺得很有趣,不過我並不會提出一些很變態的要求,我會很有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