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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業時應辦事項. 投保單位停業退保說明: 1.投保單位有停歇業、解散或裁撤業情事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並檢附主管機關(經濟部、建設局或稅捐機關)核准相關證件,辦理停業及所屬保險對象之退保申報手續。 2.請填寫「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L表〉,附停業公文影本,寄至健保署辦理公司停業,所有人員退保。 3.如還有留守人員,請於投保單位退保通知書上註明留守人員退保日期,依留守人員退保日期註銷單位,但負責人需與員工辦理同一時間退保。 發布日期. 112-01-09. 更新日期. 112-11-29. 瀏覽人次. 5429. ::: 收合.
月 日 健保署核定結果: 歇業( 年 月 日 ) 核准停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雇主加保紀錄正常 行文通知( 若有欠費一併函知) 留守人員( 詳附件U02017) 經辦: 覆核: 資料處理: U01013 U01041( 醫事機構) 科長: 東區業務組傳真號碼:03-8332086. 11104版.
健保服務. 投保與保費. 投保與異動. 投.退.停.復.續保作業. 三、停保. 1.保險對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辦理停保;投保單位應該填寫「 停保申報表 」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停保期間可暫停繳納保險費: (1)失蹤未滿6個月。 (2)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 曾辦理出國停保者,應於返國復保後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 2.被保險人辦理停保時,其眷屬應該依照下列規定投保: (1) 被保險人因失蹤未滿6個月停保時,其眷屬應該改以其他的身分投保。 (2) 被保險人因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而辦理停保時,其眷屬應該改以其他身分投保;但經徵得原投保單位同意後,得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
112-11-10 本署智能客服(文字客服)將於112年12月16日後因改版暫停服務,相關替代服務請民眾多加利用。 112-09-22 本署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15日止,委託趨勢民意調查股份有限公司以電話(含市話及手機)訪問方式辦理民眾、投保單位、醫事服務機構等3項為民服務民意調查,民眾或機構可依意願受訪。
投保單位暫停請示單. 投保單位停(歇)業申請書. 投保單位代號: 投保單位名稱:. 負 責 人 : 聯 絡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 申請 停業 歇業 註銷. 國稅局公文 經濟部公文 縣政府公文. 衛生局公文 非屬營利事業單位 (12M) 0人單位(12H) 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 獨資 ...
回答. 1. 目前沒有僱用員工,且負責人. 已經在職業工會、農漁會、公. 所、或以眷屬身分投保了,請. 問還需要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及. 以負責人身分投保嗎? 1. 是的,公司應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及辦理負責人自公司設立. 日投保,如誤投保在職業工會、農漁會、公所或以眷屬身分. 投保,則應辦理轉出,避免重複投保。 2. 依健保法規定,雇主、自營業主及受僱者是第一類被保險.
1. 出國6個月以上停保者,以返國之日為復保日。 如短期需再出國,應自返國復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 2. 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 3. 宣導單張-瞭解健保停復保 出國安心沒煩惱 [PDF] 4. 【停復保案例說明】 105.01.01辦理停保,105.09.01返國停留20天,預定105.09.21再次出國6月個月以上,並欲選擇停保者: 105.01.01 出國申請停保=>停保日為105.01.01. 105.09.01 返國=>復保日為105.09.01. 105.09.21 再次出國=>上次復保日(即105.09.01)起算滿3個月(即105.12.01)為再次申請停保之生效日,應繳納105年9~11月3個月之保險費. 發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