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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日 · BBC記者. 2021年12月7日. EPA. 自中國醫生第一次發現神秘的肺炎新病例以來,新冠疫情已經持續快兩年了。 除此之外,迄今被描述為最令人擔憂的變種已經出現。 強制接種疫苗會是一種解決辦法嗎? 在世界許多地方,接種新冠疫苗已經成為公共生活的一項要求。 如果你是法國醫生、新西蘭教師或加拿大政府僱員,打針是上班的必要條件。...
2021年12月7日 · 支持強制接種新冠疫苗的理由非常簡單。接種疫苗可以降低重症風險,病情不那麼嚴重意味著死亡人數會減少,減輕醫院的壓力。從歷史上看,疫苗接種運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消滅了天花等疾病,或大大降低了其他疾病的死亡率。
2021年11月28日 · 強制接種疫苗有可能會帶來爭議,尤其是醫護人員極度短缺、以及對疫苗的排斥心理仍然高漲的時候。 但最後,該醫學中心95%的職員都符合要求,不是接受了疫苗接種,就是有合理的免接種理由,另外有5%的職員,包括那些接種部分疫苗的職員處於停職狀態。 整個職業生涯都在弗吉尼亞·梅森醫學中心服務的塔奇巴納(Charleen...
2021年11月25日 · 因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雇主,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請假期間之薪資,是否給薪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如無約定,雇主無義務給薪。 不過勞工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雇主有義務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勞工在疫苗接種假後如有身體不適症狀,如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勞工可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請假,雇主亦應准假,並依勞資雙方約定方式給薪;如無約定者,勞工請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雇主應給予半薪。
2021年9月23日 · 進一步說,根據釋字第443號的絕對法律保留原則,強制施打疫苗屬於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事項,應以法律明文規定;另外依據法律明確性原則,立法者訂定之法律內容應具體明確。 因此如果必須強制施打疫苗,立法者針對《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條修法,將對於拒絕接受強制接踵疫苗納入其罰則(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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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 · 指揮中心澄清:絕無強制要求民眾施打疫苗. Line 列印. 發佈日期:2023-02-1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7)日表示,有媒體報導「政府接下來擬要求每一位民眾至少打1劑新冠疫苗」一事,指揮中心澄清,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絕無強制要求民眾施打疫苗。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因應目前全球COVID-19疫情趨緩,各國邊境逐步調整開放,並持續推動COVID-19基礎劑及雙價次世代疫苗追加劑接種。 因此,指揮中心亦持續鼓勵未曾接種疫苗、尚未完成基礎劑對象,以及尚未接種過莫德納雙價BA.4/5次世代疫苗追加劑對象接種,尤其長者等重症高風險族群,均建議儘速接種。 指揮中心重申,並未強制民眾接種,且已通知該媒體進行更正。
各國COVID-19疫苗強制接種仍隨疫情變化調整中,也不斷遭遇社會大眾與司法挑戰,本研究比較彙整各國相關措施經驗,供我國衛生部門研擬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參考。 關鍵字:疫苗拒絕、疫苗猶豫、疫苗強制接種、介入階梯、比較衛生政策. 前言. 因應多變的COVID-19大流行疫情,對所有人口群全面的疫苗接種是最有效的預防介入之一。 在疫苗有效的前提下,若疫苗缺乏,分配順序是主要的倫理難題,這大約是台灣在2021年五月三級警戒以來,前幾個月遭遇到的狀況,彼時有許多關於COVID-19 疫苗公費接種對象優先順序應該如何設定(priority setting)的爭論。 國立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通訊作者:葉明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