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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後座汽車安全帶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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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遍的用路人都知道開車要繫安全帶,但你知道「後座乘客也要繫上安全帶」嗎?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只要上路,車內所有乘坐者 (駕駛、乘客)皆需要繫安全帶,不只是因為政府法規有規定,更是降低人員發生意外時的受傷程度。 △ 在一般道路上,前座或後座乘客未繫上安全帶,將罰1500元。 △ 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前座或後座乘客未繫上安全帶,將罰3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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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汽車駕駛人前座乘客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下列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二、每條安全帶僅供一人使用。 安全帶之帶扣應確實緊扣安全帶無扭曲或反轉鬆緊度保持適宜腰部安全帶置於腰部以下肩部安全帶固定位置應依個人調整避免安全帶纏繞經過頸部且應置手臂上端以上。 四、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搭配使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1497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所稱之幼童用座椅或學童用座椅(或增高型座墊),並確實與汽車座椅連接穩固後,繫妥安全帶坐於車輛後座。 但如其體型可依第三款規定使用安全帶者,不在此限。

  3.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下列 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二、每條安全帶僅供一人使用。

  4. 座位安全帶 ,簡稱 安全帶 ,是一種交通工具上的主動式安全裝備,還會與 安全氣囊 連動成為車輛的被動安全系統。 歷史 [ 編輯] 1885年,Edward J. Claghorn在 紐約 申請了 美國 首個安全帶的專利(編號312 085)。 1958年, 瑞典 富豪汽車 工程師Nils Bohlin發明了三點式安全帶,首次安裝在量產車輛── 富豪 亞馬遜上。 [1] 種類 [ 編輯] 腿帶:常見於 飛機 和巴士。 肩帶. 二點式:即腿帶。 三點式:腿帶、肩帶兼用,在 汽車 上最常見的款式,能防止乘客向前撞和左右移動位置。 四點式:主要用於 賽車 ,兩肩各有一帶穿過,中間(約肚臍的位置)用一組扣環將兩帶結合。 五點式:用於 賽車 、 兒童安全座椅 ,一條帶穿過雙腿;兩肩各有一帶穿過。

  5. 第三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下列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二、每條安全帶僅供一人使用。 安全帶之帶扣應確實緊扣,安全帶無扭曲或反轉,鬆緊度保持適宜;腰部安全帶置於腰部以下,肩部安全帶固定位置應依個人調整,避免安全帶纏繞經過頸部,且應置手臂上端以上。 四、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搭配使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1497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所稱之幼童用座椅或學童用座椅(或增高型座墊),並確實與汽車座椅連接穩固後,繫妥安全帶坐於車輛後座。 但如其體型可依第三款規定使用安全帶者,不在此限。

  6. 後座安全帶宣導. 內文:. 一、前言. 鑑於國內屢有小型車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致於發生事故時受到重大傷害或死亡為建立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安全習慣及觀念確保汽車行駛道路之行車安全及同車乘客人身安全配合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鑑於國內屢有小型車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致於發生事故時受到重大傷害或死亡為建立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安全習慣及觀念確保汽車行駛道路之行車安全及同車乘客人身安全配合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