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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法令或勞工托兒措施補助諮詢請洽03-3322101分機6804-6806勞資爭議調解業務請洽03-3322101分機6802-6803;就業服務諮詢請洽03-3322101分機8015-8017(就業職訓服務處);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工檢舉諮詢請洽03-3323606(勞動檢查處)。

  2. 凡實施減少工時〈即所謂無薪休假〉等措施之事業單位,應主動填妥「通報表」,直接寄達「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號3樓〉。

  3. 事業單位如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與勞工協議實施無薪休假期間,雇主仍應依「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約定,按勞工原領薪資提繳勞工退休金維持原提繳工資,不得調降。

  4. 無薪假、減班休息要怎麼通報、申請. 如果想要通報或申請無薪假,雇主、人資需要事先與員工協議,千萬也要記得簽訂減少工時協議書,並且在正本上加蓋事業單位大小章,由勞資雙方各執一份,最後記得備齊以下文件: 工時協議書1份(可接受影本蓋與正本相符章) 通報函.

  5. 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延長工時或停止假期通報 不景氣縮短工時通報(無薪休假) 無礙身心健康對象工作申請(童工) 身障就業服務 就業服務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 職業訓練 補助業務 定額進用

  6. 如仍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必要時,實施「無薪休假(減班休息)」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 且對於按月計酬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7. 2008年12月12日 · 勞委會表示,近來有部分企業為因應經濟不景氣,採取所謂「無薪休假」措施,勞委會鄭重澄清,雇主如確有減少工時與工資的必要,必須先與勞工協商,徵得勞工同意後,才可實施,不得逕自排定「無薪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