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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ww.ba.scu.edu.tw › 陳冲專欄 › teacher-1101選舉何必談房市

    供需面台灣房屋自有率高達八成以上從而住宅的供給應以基本型為優先例如國民住宅),可惜早期國宅的興建其品質乃至事後的維護管理均不符期待導致國宅一辭汙名化。 所以2011年行政院推出合宜住宅以及近來台北市政府釋出聯開宅為公共住宅,都是避國宅之名,行國宅之實,方向正確但起步較晚,又因葉世文案也影響民眾對品質的信心,不過隨經驗累積、管理強化,期待可逐步扭轉。 至於強調居住權的社會住宅,在2011年「住宅法」立法後,除政府自建外,也獎勵民間興建(西歐多係如此),國內不少公益團體在日前慈濟風波後,大可考慮利用此一契機參與社宅興建以重建形象,也可協助需屋民眾實現其居住權。 交易面:由資本市場運作就可看出房屋市場長久以來的缺憾:價格不透明、資訊不對等、以及仲介的心理矛盾。

  3. www.ba.scu.edu.tw › 陳冲專欄 › teacher-1090房屋稅的迷思

    2015年5月12日 20:06. 五月一日房屋稅開徵由於今年採用新規定所以事前出現不少預防針例如四月中柯P即預告今年收到稅單後會嚇一跳」;而前郝市府主導的官員也撰文表示讓少數人負擔高額房屋稅可以平抑房價云云自從民調顯示房價是民怨之首後打房成為顯學。 其實平抑房價(合理化)原應自基本問題著手,由2009年前長期忽略的「供應面」、「交易面」、「資金面」逐步推動(限於篇幅,另文討論),「租稅面」本應為最後手段。 但目前情況或因三個基本面發動較遲,績效未顯,所以租稅面成為眾所寄望,這有點像足球比賽,前鋒、中場、後衛熱身不足,攻勢遲緩,結果守門員按捺不住,跳出禁區,直衝前線。 稅制在房價合理化的努力過程中,不是不能扮演角色,但亦應考慮採用何種租稅手段。

  4. 大部分的亞洲交換生都會和學校簽約的房屋仲介SSH 租房,我住在Winschodiep的雙人房,不含仲介費一個月房租384 歐元。 而在訂房時,SSH有提供加購床具與廚具的服務,不過Winschodiep 後面大約十分鐘的腳程便有一家IKEA ,不論價格或品質皆比SSH的佳,因此不建議加購。 住宿很重要的一點是要注意申請住宿時間,一般都會在五月初,這項資訊可以在SSH網頁中查到,採取先搶先贏的方式,太晚就會無法申請到。 簽證: 簽證的所有流程都是學校帶著我們一步一步申請,也不會太困難。 有甚麼疑問直接寄信給學校,大概二到三天就可以收到回覆了!因為荷蘭簽證辦理程序較複雜,所以如果想要快點收到簽證,一定要即時繳交需要的資料!荷蘭的簽證分為-MVV 簽證跟VVR 居留證。

  5. 2016年7月26日 18:04. 房屋稅是財產稅,財產稅有一重要理論就是「樹果原則」,只對果實課稅,不會課及樹木本體。 對沒有果實的樹課稅,就會課到樹皮、樹幹甚至樹根。 所以單純「持有」財產,不會被課稅,一定要課,通常也是針對財產的孳息,例如股票的股息、存款的利息,那也講得通,因為有實際現金的流入 (果實),人民還可以負擔。 但有少數財產,因為易於掌握,就被挑上針對「持有」狀態來課稅,例如:土地、房屋、汽車等。 汽車不算生存必需品,又有空汙爭議,課之無妨。 但自有房屋與其他財產不同,是安身立命所需,雖購價不低,但因自住不會產生任何收益,反而要維護修繕,只有現金的流出,人們開始感受壓力。

  6. 2022年11月10日 16:58. 27年前主張抗繳房屋稅的陳菊目前正主導國家人權委員會何妨以 居住人權 的觀點,重燃昔日熱情,支持 自住一屋免稅外傳政府為平抑房價考慮修正房屋稅條例取消自住房屋稅的免稅門檻有學者引拉丁語de minimis non curat lex (法不理瑣事),表示此免稅門檻是符合法不理瑣事原則在稅法的一種實踐也符合簡政目的呼籲應予慎思。 住屋是遮風避雨的場所,是shelter,聯合國人權公約列為基本人權,我國早年為彰顯人權,法律明定免稅 (土地法第187條),在1930年即有此悲天憫人的胸懷。 但1943年基於財政考慮,又訂定房屋稅條例,從此乃有兩條矛盾條文並存的諷刺現象。

  7. 何況房屋稅是持有稅持有房屋並無現金收入只有現金支出維護修繕)。 尤其是自用房屋只是遮風避雨有如無果之樹不會產生收益對自住房屋課稅就是刨樹皮挖樹根形同逐步沒收人民財產人民購屋自住性質上只是一次預付全部租金並不表示有較強的租稅負擔能力結果只因房屋不動」,易於課稅地方政府就恣意訂規予取予求是在官逼民反? 其實民眾持有的財產,甚至有比房屋更昂貴者,例如:珠寶、名錶、古董、藝術品,持有人財力更勝蝸居屋主,又非民生所必需,為何不予課稅? 原因只是此等豪奢品不易掌握,此又坐實政府只是揀「軟柿子」而又「軟土深掘」,簡單的說,就是欺壓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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