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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偵查 (英語: criminal investigation),又稱 刑事調查 、 刑事偵緝 、 犯罪調查,是一門 應用科學,指執法人員搜集刑事案件證據的過程,包括 搜查 (英語:Search and seizure) 、 約談 、 訊問 (英語:Interrogation) 、 取證 等多種方式 [1]。 現代刑事偵查通常採用許多科學技術,統稱 鑑識科學。 在現代,刑事偵查通常由政府執法人員主導,私家偵探通常也被雇用來進行刑事調查。 美國陸軍刑事調查司令部 探員正在犯罪現場蒐證。 刑事調查是一門古老的學科,在約西元前1700年的《漢謨拉比法典》中就有提到刑事偵查,該法典中有條文表示原告和被告都有權利提出他們所收集的證據 [2]:103。 調查目標. [編輯] 犯罪動機. 犯罪手段.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簡稱 刑事警察局 、 刑事局),隸屬於 中華民國內政部 警政署,負責統一指揮監督 中華民國 刑事警察 工作。 沿革 [1] 刑事警察局刑事科技大樓. 1945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 後,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 第一科設調查股、第三科設鑑識股,縣市警察局於司法課置 便衣警察 若干名,辦理刑事案件。 1946年, 內政部警察總署 刑事處 及刑事實驗室成立;各省警務(保)處設刑事科,並將原屬省、市、縣之偵緝隊改稱刑事警察隊。 8月,警務處調查、鑑識與研究股合併為刑事室,縣市警察局於第三課設置刑事股、分局設刑事組。 1947年5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 臺灣省政府。 8月,各省政府警務處增設刑事警官大隊,縣市警察局將原有之刑事股擴編為刑事科(課)。
- 沿革
- 組織
- 外部連結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第一科設調查股、第三科設鑑識股,縣市警察局於司法課置便衣警察若干名,辦理刑事案件。1946年,內政部警察總署刑事處及刑事實驗室成立;各省警務(保)處設刑事科,並將原屬省、市、縣之偵緝隊改稱刑事警察隊。8月,警務處調查、鑑識與研究股合併為刑事室,縣市警察局於第三課設置刑事股、分局設刑事組。1947年5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臺灣省政府。8月,各省政府警務處增設刑事警官大隊,縣市警察局將原有之刑事股擴編為刑事科(課)。1949年中央政府遷至臺灣後,內政部警察總署縮編為內政部警政司,總攬全國各種警察業務;8月,臺灣省警務處刑事室及刑事警官大隊合併整編為臺灣省政府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由副處長兼任總隊長,下設10個直屬偵防組、一個警官隊,另設二十六個刑警隊配屬給各縣市警察局(所)。編制員額
1. 局長1人(警監) 1.1. 副局長3人(警監) 1.2. 主任秘書1人(警監) 1.3. 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1人(警正至警監) 1.4. 刑事鑑識中心主任1人(警正至警監) 1.5. 警政監4人(警正至警監) 1.5.1. 督察長1人(警正) 1.5.2. 科長12人(警正) 1.5.3. 主任3人(警正) 1.5.4. 大隊長10人(警正) 1.5.5. 簡任技正3人(簡任第十職等) 1.5.5.1. 秘書3人(警正) 1.5.5.2. 督察9人(警正) 1.5.5.3. 技正6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1.5.5.4. 副大隊長10人(警正) 1.5.5.5. 研究員18人(警正) 1.5.5.6. 股長60人(警正) 1.5.5.7. 隊長40人(警正) 1.5.5.8. 警備隊長1人(警正) 1.5.5.8.1. 副隊長40人(警正) 1.5.5.8.2. 督察員3人(警正) 1.5.5.8.3. 警務正146人(警正) 1.5.5.8.4. 偵查正219人(警正) 1.5.5.8.4.1. 偵查員296人(警佐至警正) 1.5.5.8.4.2. 巡官55人(...
正式編組
1. 預防科:分四股辦事。 2. 偵查科:分五股辦事。 3. 反黑科:分二股辦事。 4. 司法科:分二股辦事。 5. 理化科:分六股辦事,科長由簡任技正兼任。 6. 指紋科:分三股辦事。 7. 生物科:分三股辦事,科長由簡任技正兼任。 8. 紀錄科:分三股辦事。 9. 國際刑警科:分二股、二隊辦事。 10. 後勤科:分二股辦事。 11. 科技研發科:分三股辦事,科長由簡任技正兼任。 12. 刑事資訊科:分四股辦事。 13. 通訊監察科:分四股辦事。 14. 兩岸科:分二股辦事。 15. 經濟科:分二股辦事。 16. 督訓科:分二股辦事,科長由督察長兼任。 17. 偵防犯罪指揮中心:分二股辦事。 18. 毒品查緝中心:主任由警政監兼任。 19. 科技犯罪防制中心:分二股、一隊辦事。 20. 刑事鑑識中心:分二股辦事。 21. 公共關係室 22. 秘書室:分三股辦事。 23. 人事室:分三股辦事。 24. 政風室 25. 主計室:分三股辦事。 26. 偵查第一大隊至偵查第九大隊、電信偵查大隊,分三十七隊辦事。 27. 警備隊
任務編組
1. 國際刑事偵查隊 2. 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六大隊) 3. 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八大隊) 4. 打擊詐欺犯罪中心 5. 除暴特勤隊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中文版(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YouTube上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CIB頻道刑事警察局(CIB)是屬於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NPA)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的單位之一,負責統一指揮監督全國刑事警察工作。 刑事局設有局長1人、副局長3人、主任秘書1人,26個內勤單位及12個外勤單位,工作主軸分為七大項:刑事偵查、犯罪預防(包含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刑事資通科技、刑事鑑識科學、防爆科技、打擊犯罪、跨境合作(派駐國外警察聯絡官)。 刑事重點工作主要有四大項:反毒、打詐、掃黑、肅槍,近幾年除了有目共睹的刑事鑑識工作外,更提升科技偵查量能,也加強與世界各國合作打擊國際跨境犯罪,展現刑事警察熱忱及專業,在國際間建立了Taiwan CIB的高度聲望。
CID,刑事偵緝處(英文: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縮寫:CID)於1923年成立,隸屬於香港皇家警察隊,是負責刑事偵緝,由偵緝處處長領導。 已於1973年解散。 CID (最終幻想系列角色)
我國現代刑事警察體制,創始於民國三十五年,時中央於內政部警察總署設刑事處及刑事實驗室、各省警務(保)處設刑事科,並將原屬省、市、縣之偵緝隊改稱刑事警察隊。
刑事警察局刑事資訊科 攜手臺灣,共創更安全的地球村 113-10-24 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公布113年第三季網路廣告平臺業者刊登違法投資廣告 國內知名人士重複遭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