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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1日 · 前年3月21日出刊的壹週刊封面故事「言承旭直搗香閨,林志玲秘密愛巢曝光」,在藝人林志玲住家對面的斜坡上,以遠鏡頭偷拍林志玲的住家隱私,林志玲提告,士林地檢署去年5月起訴壹週刊總編輯等3人;士林地院依共同販賣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內容罪,判吳姓副總編緝3月有期徒刑,陳姓攝影兼撰稿記者4月徒刑,陳緩刑2年,邱姓總編輯無罪。 可上訴。 壹週刊昨天剛宣布停刊,將在本月底吹熄燈號。 林志玲為了此案,也有另提民事求償1000萬元訴訟,士院去年4月判週刊總編等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
2019年5月21日 · 網友回應. 壹週刊去年3月21日以標題「言承旭直搗香閨 林志玲秘密愛巢曝光」作為故事封面出刊,事後林志玲認為,無視她的隱私權,分別提告刑事和民事,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將壹週刊邱姓總編兼社長、吳姓副總編輯和撰稿攝影陳姓記者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同一篇報導,林志玲同樣不滿隱私權遭侵犯,認為陳姓記者竊錄她居家生活情形、撰寫報導,吳姓副總編輯出刊前審核報導,又未要求刪除相關照片,加上邱姓總編兼社長也有責任,提告求償1000萬元,今年3月間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林志玲雖為具知名度的公眾人物,但享有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判週刊總編輯等須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可上訴。
林志玲與言承旭情纏14年,去年底的祕密復合,讓外界更加見識到,她念舊和執著的一面。
2006年4月11日 · 名模林志玲去年初將手機送修,機內林志玲和緋聞男友言承旭的「浴袍照」竟然外流,被修理手機人員以5萬元代價賣給壹週刊刊登。 台北地檢署昨日偵結,分別依妨害秘密罪、違反個資法等罪,將當時壹週刊總編輯裴偉、記者、編輯等5人,以及神腦國際員工黃和崑及萬姓、黃姓兩位友人等3人,共8人起訴。 北檢起訴指出,林志玲去年初委託其兄林志鴻將手機送修,去年2月15日,神腦國際公司中華店員工黃和崑,涉嫌未徵得林志玲同意,將手機內存有林志玲和言承旭合照的兩張親密照片下載。
2018年10月4日 · 藝人言承旭的住處,今年7月19日凌晨0時遭到其前助理陳男入侵,據了解,32歲的陳男,在2014年開始擔任言承旭助理,目前已經離職,臉書中僅有一張與言承旭的合照,當時還笑說這是認識他以來唯一一張合照。 他與言承旭的合照是在2014年聖誕節,與言承旭及ELLA到台大醫院做公益時,拍下這張唯一的合照,他的臉書中,還有許多與知名藝人的合照,包括林依晨、隋棠、甚至還有盛竹如,臉書中也PO出他參與言承旭主演的中國電視劇「因為愛」相關活動時,掛名言承旭助理。
2019年11月20日 · 網友回應. 林志玲與AKIRA(黑澤良平)的世紀婚禮告一段落,許多消費者難過無法拿到志玲姐姐的喜帖,親自品嘗世紀婚禮菜色,這幾天晶英酒店也頻頻受到詢問,是否會推出「姐姐套餐」? 但晶英表示無法提供,因部分菜色是為林志玲特別訂製,可能提供幾道菜,但無法製作套餐,不過婚禮趴由酒店酒吧水晶廊設計的特別調酒「周瑜」與「小喬」將會規畫推出。
2018年10月5日 · 〔記者鄭景議、錢利忠、蕭方綺/台北報導〕藝人言承旭(本名廖洋震)位於台北市松山區的住處,今年7月遭陳姓前助理持鑰匙入侵,陳觸動警鈴後逃逸,言的母親只看到「一個背影」,事後提告。 陳落網後承認犯行,辯稱只是「想關心言承旭近況」,台北地檢署考量陳男認罪,昨依侵入住宅罪將他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怪! 辯想關心近況才會入侵. 言承旭昨透過經紀人證實陳男是前助理,表示因家中有貴重物品遺失,媽媽也被嚇到,才堅持提告,至於遺失何物,經紀人僅回應「案件進入司法,不便透露」;受理本案的松山警方抱怨,言的母親報案時,根本沒提到有東西失竊,所以是以「侵入住宅罪」送辦,檢方也只起訴此罪,不解言承旭為何會說「有貴重物品遺失」。 怪! 言承旭說失竊卻沒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