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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休假(減班休息)」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 因景氣因素所造成的停工,屬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工資本應依約照付。 惟依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造成更多社會問題,勉允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 常見問答(Q&A) 公司可否以防疫或輪流出勤為由放無薪假? 雇主若基於經營風險判斷,採取自主停業,或採輪流出勤,即便員工不用上班,但雇主的工資履約義務還在,就仍舊必須照付薪水給員工。 如確有受主管機關疫情警戒措施影響不能繼續營業,或是營業受衝擊,可與勞工協商實施無薪休假(減班休息),並進行通報。 公司可否以淡季為由與勞工協議無薪休假(減班休息)?
員工放無薪假(減班休息)期間,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公司可以不調降勞工的勞保月投保薪資級距,勞工如果發生保險事故,會以原月投保薪資核計保險給付金額,但如果公司依據實際薪資,合理調降員工的月投保薪資,且依照勞動部規定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保相關給付就只能以調降後的月投保薪資計算,包括生育、喪葬、傷病等給付都會變少。 健保的部分:雇主在無薪假期間還是需要幫員工加保,因此就醫和健保相關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 勞退的部分:以新制勞工而言,雇主還是要按勞工原領薪資提繳勞工退休金,不會受影響。 2. 公司實施「無薪假」卻沒跟我協商過,我可以直接要求公司發給資遣費嗎? 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2024年7月3日 · 為救濟無薪假、失業勞工,並改善疫情造成的人力缺口,勞動部於7月推出11項重大政策和便民措施,包含延長無薪假補助、就業獎勵和失業子女就學補助等,也放寬了巴式量表,並針對移工族群規劃更多惠民措施。
無薪假係指員工在保留職位的狀態下,在一段特定期間內暫停或縮短工時,公司也減少或停止支付員工薪水,以應對短暫的營運困難,但在危機過後,員工就能回到原本的工作崗位與薪酬,不必面臨被裁員的困境。 二、無薪假符合勞基法嗎? 無薪假有最低薪資可以拿! 無薪假以 台北市勞動局 規定為例,必須符合以下任一: 受景氣影響,導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受 COVID-19 疫情影響,致使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受抗旱限水政策影響,導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且無薪假也非雇主單方面逕自決定,而是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協議後才能執行,且協議時間最久以 3 個月為限,若雇主任意放員工無薪假、扣減工資,便違反 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將被罰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關於無薪假規定,也需要注意以下法令與實施準則:
無薪假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 根據 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勞動部公告如需要放無薪假,以不超過 3 個月為原則,如果 3 個月後仍需要延長也要再經過員工同意哦! 所以小編建議,如果真的逼不得已需要放半年、一年以上的無薪假,請每 3 個月就跟員工溝通一次,這樣才不會誤觸地雷~
2023年2月15日 · 俗稱的「無薪假」其實是勞動法令當中所說的「減班休息」,是企業因突發性的營運因素而暫時降低人事成本的彈性作法,雇主可和勞工協議後,透過暫時性減少工時、工資來渡過難關,但是實際上實施時應「勞資雙方合意」,而且目前主管機關的要求 ...
2008年12月12日 · 勞委會表示,近來有部分企業為因應經濟不景氣,採取所謂「無薪休假」措施,勞委會鄭重澄清,雇主如確有減少工時與工資的必要,必須先與勞工協商,徵得勞工同意後,才可實施,不得逕自排定「無薪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