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 行政院被視為中華民國的 內閣 ,院長為內閣首長( 政府首腦 ), 副院長 、 秘書長 、副秘書長、 政務委員 與各部會首長則為內閣閣員 ,並定期召開 行政院會議 以議定國家重大政事。 依照現行憲法條文,行政院院長由 總統 直接任命,無須經過立法院批准,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等官員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zh.wikipedia.org/zh-tw/行政院
其他人也問了
總統、副總統缺位時,行政院院長如何代行其職權?
職權命令有法律授權嗎?
管委會有什麼職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立法委員之職責主要有哪幾項?
行政院院長職位起始於國民政府時代,首任院長是譚延闓,行憲後首任院長是翁文灝,政府遷臺後首位院長為陳誠。 行政院院長之任免權在於總統,若總統認為行政院院長不適任,可直接命其請辭。
- 本法依憲法第六十一條制定之。
- 行政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 行政院設下列各部:一、內政部。二、外交部。三、國防部。四、財政部。五、教育部。六、法務部。七、經濟部。八、交通部。九、勞動部。十、農業部。十一、衛生福利部。
-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一、國家發展委員會。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三、大陸委員會。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五、海洋委員會。六、僑務委員會。
2024年1月31日 · 總統民選後,單一任期最長的行政院長則是蔡英文執政時期的行政院長蘇貞昌,任期長達1478天(4年17天,2019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31日),橫跨了蔡 ...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簡稱政院,由行政院院長領導,並依《中華民國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 [1]。其主要功能為協助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 [a],下設若干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
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置院長1人,由總統任命;副院長1人、政務委員7至9人,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行政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議決重大施政方針及向立法院提出法律、預算、戒嚴、大赦、宣戰、媾和、條約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