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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WIN網絡內容防護機構 (英語: Institute of Watch Internet Network ),簡稱 iWIN ,是 中華民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6條之授權,邀請 衛生福利部 、 教育部 、 文化部 、 內政部警政署 、 數位發展部 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籌設的 兒少 網絡防護 專責機構 [1] ,創立於2013年8月1日 [2] 。 其非常設機構,係由NCC透過《 政府採購法 》委託民間團體執行業務 [3] ,2013年8月創立時由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 執行,2017年1月起改由 台北市電腦公會 執行 [4] 。 其非公務機關,也不具備 公權力 [5] 。 2020年台北 資訊月 的iWIN攤位. 業務範圍 [ 編輯]

  2. 四個必須三道防護網 ,是由第14-15任 中華民國總統 蔡英文 在2019年1月1日《2019新年談話》 [1] 提出的 海峽兩岸關係 論述,也是繼「 新四不 」之後的另一個論述。. 該論述的發表時間,正好是挑在中國大陸召開「《 告台灣同胞書 》發表40周年紀念會 ...

    • 立法過程
    • 主要內容
    • 政策執行
    • 爭議
    • 評價
    • 修改

    在2003年,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的第27號文《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便已提出「抓緊研究起草《信息安全法》」的要求。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草案進行了首次審議。此次審議通過後,該草案公開發布,並向全社會徵求意見。2016年6月,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同年11月,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第3次審議,會議以154票贊成、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網絡安全法》,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簽署第53號主席令頒布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共有7章79條,不少內容針對近年的網路安全隱患,如個人資訊洩露等。該法明確了網路詐騙等行為的定義和刑罰,明確了網路業者的責任,要求其處置違法資訊、配合偵察機關工作等。此法旨在防止網路恐怖襲擊、網路詐騙等行為,並賦予了政府在緊急情況下斷網等權力。 此外,該法也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網路實名制,規定網路運營者為使用者辦理網路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使用者提供資訊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分資訊。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分資訊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同時也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執行安全以及懲治攻擊破壞中國境內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進行明確規定。

    自安全法正式實施以來,許多外國科技公司已經遵守了法律。例如蘋果公司在2017年宣布,將投資10億美元與當地雲端運算公司合作,在中國貴州省建設一個新的資料中心,以達到合規目的,同時蘋果公司宣布將把中國使用者的iCloud數據的運營和儲存轉移到中國大陸。微軟也宣布通過與中國雲端運算公司世紀互聯合作,擴展Azure在中國的服務。電動車公司特斯拉在2021年5月25日表示已在中國建立資料中心。 不過也有些外國科技企業拒絕在中國儲存本地數據,例如Skype和WhatsApp,因此程式從國內應用商店被下架,或被限制進一步擴展。

    由於安全法的措辭和具體要求,該法律引發了國內外的關注,在中國的外國公司和企業表示擔心該法律可能會阻礙未來在中國的投資。 2016年8月,46家在華國際企業團體聯名致函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要求中國政府依據國際貿易法規修正新網絡安全法。這些外國企業團體在周五(11日)發出的信函中警告說,中國當局試圖控制網際網路和網路技術,「是在國家邊界設定貿易壁壘」,並不能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中國官方認為該法的通過將有助於阻止網路攻擊和恐怖主義行動。制定網絡安全法是「客觀需要」,且不會損害外國商業利益。但批評者認為,規則將進一步侵蝕網際網路自由。商業團體則擔心,法律中的某些條款將讓外國公司的運營成本更高,或使其無法進入中國市場,形成貿易壁壘。另外異議人士認為該法意在進一步強化中國網際網路登記制度。 網絡安全法中的不少規定此前已實際應用,有人權團體指出此法實質上是將政府以往採取的管理手段「合法化」,旨在使異見銷聲匿跡。另外中國曾在2015年實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使所有關鍵網路基礎設施和資訊系統「安全並得到有效控制」便是其目標之一。

    2022年9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網絡安全法修正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擬作完善違反網路執行安全一般規定的法律責任制度,修改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法律責任制度,調整網路資訊安全法律責任制度,修改個人資訊保護法律責任制度四方面修改。

  3.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英語: Institute of Watch Internet Network ),簡稱 iWIN ,是 中華民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6條之授權,邀請 衛生福利部 、 教育部 、 文化部 、 內政部警政署 、 數位發展部 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籌設的 兒少 網路防護 專責機構 [1] ,創立於2013年8月1日 [2] 。 其非常設機構,係由NCC透過《 政府採購法 》委託民間團體執行業務 [3] ,2013年8月創立時由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 執行,2017年1月起改由 台北市電腦公會 執行 [4] 。 其非公務機關,也不具備 公權力 [5] 。 2020年台北 資訊月 的iWIN攤位. 業務範圍.

  4.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關於與防火牆 」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條目頁,請見「 防火牆 (消歧義) 」。 系列條目. 資訊安全. 相關安全分類. 電腦安全. 汽車網路安全. 網路犯罪 (英語: Cybercrime) 網路性交易 (英語: Cybersex trafficking) 電腦詐騙. 網路末日戰. 網路恐怖主義. 網路戰. 電子作戰. 資訊戰. 網際網路安全 (英語: Internet security) 移動安全. 網路安全 、 公開來源情報 與反制(OSINT) 複製保護. 數位著作權管理. 威脅. 廣告軟體. 進階長期威脅. 任意程式碼執行. 軟體後門. 硬體後門 (英語: Hardware backdoors) 代碼注入. 犯罪軟體. 跨網站指令碼. 騎劫挖礦. 殭屍網路.

  5. 信息安全. 例證,防火牆將位於網絡中。. 防火牆 (英語: Firewall )在 電腦科學 領域中是一個架設在網際網路與內之間的資安系統,根據持有者預定的策略來監控往來的傳輸。. [1] 防火牆可能是一台專屬的網路設備,也可執行於主機之上,以檢查各個網路 ...

  6.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安全屏障 (屏障),指對 環境 、 秩序 、 安全 等有害要素構成阻礙、緩衝或防護作用的事務總稱。 住宅 、 生產 與生活(牆體建築物): 房屋 牆體 、 圍牆 、 籬笆 ; 軍事 防禦 工程 (牆體建築物): 軍事防線 、 防禦工事 等 軍事設施 ; 各種基本安全防護設備: 防護網 ; 工業安全防護設備: 安全光柵 ; 邊界 地區: 緩衝區 ; 道路 安全設施:道路的 機動車 減速設施、 人行道 機動車障礙物; 疾病防治與控制: 流行疾病控制區 ; 淨水處理 、 水污染 治理設施: 污水處理廠 、 過濾器 ; 生態 防護: 防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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