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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1日 · 依上述法條可知辦理拋棄繼承要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向法院提出家事聲明拋棄繼承及准予備查聲請狀」,附件要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拋棄繼承人之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繼承權拋棄通知書及收據或回執 ...

  2. 2008年11月26日 · 其中有關禁治產宣告及禁治產人之監護規定過於簡略,不僅無法周延保障成年禁治產人之權益,同時亦難以因應高齡化社會所衍生之成年監護問題。為此,立法院於民國97年5月2日修正通過總則編及親屬編有關「監護」之規定,並於5月23日總統公布。

  3. 2017年3月16日 · 」又最高法院77 年度台上字第2369 號判決指出:「租賃物在租賃關係存續中,受有妨害,致無法為圓滿之使用收益者,不問其妨害係因可歸責於出租人之事由或由於第三人之行為而生,出租人均負有除去之義務,以保持租賃物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4. 2010年4月12日 · 一、 刑法的「無故侵入住宅罪」及「無故隱匿住宅罪」. 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為了保護個人居住安寧 ...

  5. 2020年7月1日 · 2020-07-01. 出處 : 文/鍾運凱. 文章類型 : 法律稅務. 案例: 甲乙育有一子丙,丁為丙之妻,二人育有子女A、B、C三名未成年子女。 丙於105年死亡,甲又於107年死亡,試問:A、B、C三名未成年子女代位繼承甲之遺產部分,丁以A、B、C三名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身分,代理子女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是否有效? 解析: 一、誰有繼承權? 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順位:「遺產繼承人,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由此可知,本題丙於105年死亡時,繼承人為配偶丁與子女(直系血親卑親屬)A、B、C等4人。 二、甲的遺產由誰繼承?

  6. 」又依同法條第7 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此項優先購買權之規定,其立法目的在於變賣共有物分配價金時,為使共有人仍能繼續其投資規劃,維持共有物之經濟效益,並兼顧共有人對共有物之特殊 ...

  7. 2014年11月12日 · 分管協議與約定專用. 【文 / 鍾運凱】. 一、 張三、李四、王五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 三人協議,由張三支付100萬元給李四、王五後,張三取得該土地的專用權,得獨自利用、收益、保存、改良該土地,並得排除其他共有人之使用。. 之後,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