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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年12月7日 · 相關規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 依照大審法第5條以及相關大法官解釋,有四種類別,包括:. 中央或地方機關。. 人民、法人或政黨。.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 法官。. 而每一種類別可以聲請釋憲的條件都不太一樣 ...

  3. 2024年5月24日 · 法案釋憲流程說明 若法律有違憲爭議,根據《憲法訴訟法》第6條,立法委員可以就行使職權,認為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而提出釋憲聲請。 據《憲法訴訟法》第49條,可由立法院1/4立委,也就是29名立委,簽字並依規定提出聲請書狀,便能向憲法法庭聲請

  4. 2024年4月22日 · 此外,這次釋憲案由12名大法官評議,因此也有分析認為若最後是以6:6贊成反對人數各相同的裁決結果,身為大法官主席的司法院長,或是此案的主筆大法官可能會再次召開大法官評議審查,希望取得多數判決。

  5. 2018年12月19日 · 立法院昨(18)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未來大法官會議將改制為憲法法庭,除了規定大法官將具名釋憲、以達過程公開透明之外,未來民眾如果認為自身案件的終審判決結果有牴觸憲法的疑慮,也能夠聲請釋憲。

  6. 2017年5月25日 · 立法院吵架(大誤)吵半天,接下來會怎樣,讓極憲焦點簡單分析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 重點讓你知。. 本案是由辦理戶籍登記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和因辦理結婚登記遭拒絕之祈家威先生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多數意見認為,民法關於婚姻規定 ...

  7. 2016年8月26日 · 一、解釋憲法案件。 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方式分為兩種,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 對於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 而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大法官則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 大法官的任命資格、任命程序. 大法官並非我們一般語意的「大」「法官」,大法官的任用也非如同一般法院法官經考試及格所任用。 大法官的資格規定於《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簡單來說,大法官的出身背景有法官、檢察官、律師、教授、學者以及專家。 為了我國大法官成員的多樣性,《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2項規定同一背景的大法官,人數不可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同一背景的大法官最多只能有5個。

  8. 2020年9月16日 · 針對「黨產條例」的違憲疑慮,經過大法官釋憲最終被認定「全部合憲」,但其中究竟是哪些地方被認為有疑慮,以及大法官們如何認定,也是需要我們去了解的,今天就來大家說明這次「黨產條例」的釋憲案裡的相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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