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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9月2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9)日表示經持續監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疫情正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在評估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後為邁向防疫正常生活自10月13日零時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並開放相關邊境管制措施以兼顧防疫經濟維持社會運作及國際交流之需求說明如下: 一、每週入境總人數:試行每週15萬人次為原則。 二、自主防疫天數: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7天自主防疫」。 (一)取消居家檢疫。 (二)旅客入境前免於「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及免持國內手機門號。 (三)取消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四) 停止居家檢疫之關懷追蹤機制、電子監督措施、健保註記及地方政府居家檢疫關懷服務等措施。 (五)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3. 2022年2月24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表示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國際防疫措施開放情形宣布春節檢疫專案實施期間再延長至今年3月6日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相關措施均維持專案規定並自今 (2022)年3月7日零時起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相關措施調整如下: 一、檢疫天數及場所: (一) 居家檢疫天數為10天,入境日為第0天,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 以自宅或親友住所1人1戶為原則。 如家戶無法符合1人1戶檢疫條件,須入住防疫旅宿完成10天檢疫。 (三) 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檢疫期間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同住,或於防疫旅宿依民眾意願並配合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人同住為原則。

  4. 2022年8月15日 · 非必要不可外出。 2. 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 3. 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4. 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 但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5. 上班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 6.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7. 商務履約得於餐廳之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板或維持社交距離。 8. 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入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上述各項規範,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 Covid-19現行因應作為
    • 簽證
    • 中華民國駐外機關

    自2023年8月15日起: 1. 如有疑似COVID-19症狀或快篩陽性,請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直至快篩陰性或滿5天即可解除。 2. 具重症風險因子者請儘速就醫。

    入境限期(簽證上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欄):係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之期限,例如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APRIL 8, 1999即1999年4月8日後該簽證即失效,不得繼續使用。
    停留期限(DURATION OF STAY):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後,自入境之翌日(次日)零時起算,可在臺停留之期限。
    入境次數(ENTRIES):分為單次(SINGLE)及多次(MULTIPLE)兩種。

    中華民國政府有外交部、經濟部、教育部、僑委會、交通部觀光署等在國外設有駐外單位,辦理該單位所負責之工作。不過各單位都由外交部之當地駐外單位統一指揮、協調,大部分也在同一地點工作。 因駐外單位甚多,地址、電話等又較易變動,所以要掌握正確資訊,可以向各單位查詢。(駐外館處) 外貿協會係我國主要民間對外商務推動單位,相關資訊請查閱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網站。

  5. 2020年2月6日 · 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檢疫措施應依指揮中心現行3天居家檢疫+4天自主防疫隔離檢疫規定辦理前述措施將由指揮中心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2年9月5日】 外交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邊境管制措施調整,自9月12日起恢復美、加、紐、澳、歐洲與邦交國國民免簽證待遇.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外交部自本(2022)年9月12日起恢復實施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歐洲與邦交國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從事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探親、觀光、社會訪問等無須申請許可的活動。 惟其他擬從事依國內機關法令須經許可活動者,仍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6. 所有入境人員均應進行7 天自主防疫;過去14 天內有症狀旅客, 入境時請主動洽檢疫人員及配合必要採檢措施,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辦理。 免簽證、 落地簽證電子簽證及申請簽證相關規定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東南亞國家人民有條件免簽相關規定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移工請配合. 勞動部專案管理措施;境外生請配合教育部專案管理措施。 製表時間:112 年2 月7日製表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備註: 所有入境人員均應進行7 天自主防疫;過去14 天內有症狀旅客, 入境時請主動洽檢疫人員及配合必要採檢措施,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辦理。 親屬指三等內血親及其配偶。 境外生請配合教育部專案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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