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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簡稱 國教署 、 國民學前教育署 [1] ),為 中華民國教育部 的所屬機關,負責中華民國 高級中等學校 以下各階段教育業務 [2] 。 沿革.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文封.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時期的第二代辦公廳舍. 1945年8月25日, 中華民國政府 成立「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教育處 」,之後為全台灣省 教育行政 及學術文化的最高機關。 1947年5月,隨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 臺灣省政府 ,教育處亦改組為「 臺灣省政府教育處 」(後又改為「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 1949年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 ,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隨之擴充。 1955年,組織調整為六科、四室、八委員會 [3] 。

  2. 沿革 [ 編輯] 中華民國成立之初,將 清朝 的「 學部 」改名為「 教育部 」,當時底下設有「承政廳」、「普通教育司」、「專門教育司」及「社會教育司」,從事國內教育興革相關工作。 至1926年3月, 國民政府 於 廣州 成立後,再由「 教育行政委員會 」接管相關任務。 1927年國民政府奠都 南京 後,「 中華民國大學院 」接替教育行政委員會,成為全國最高學術教育機關,由「秘書」、「高等教育」、「中央研究所」等部門分別負責國人的教育事項。 1928年12月8日,國民政府公布《教育部組織法》,再次成立 教育部 為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的最高機關,從此正式以「教育部」為正式名稱。

  3. [6] 職責 [ 編輯] 根據《 教育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教育部承擔下列職責: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中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4. 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 (英語: Center for Language Education and Cooperation ),簡稱 教育部語言合作中心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直屬正司局級 事業單位 。. 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負責 對外漢語教學 、 漢語 國際推廣和中外語言文化交流工作 ...

  5.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 (英語: National Education Examinations Authority ,縮寫 NEEA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下設的一個機構,是由教育部指定的承擔教育考試專項任務並賦有部分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 事業單位 。 其辦公地點位於 北京市 海淀區 成府路 清華科技園 立業大廈內。 [1] 歷史沿革 [ 編輯]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的前身是於1987年成立的國家教委考試管理中心,並於1990年更名為國家教委考試中心。 1994年,國家教委考試中心與成立於1983年的國家教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合併,合併後的機構稱「國家教委考試中心」並保留了「國家教委自學考試辦公室」的牌子。

  6.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俗稱 國語推行委員會 、 國語會 ,為 中華民國教育部 內的分支功能性委員會之一。 2013年起,縮編為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第四科 ,即「 閱讀及語文教育科 」。 中華民國接管臺灣 後,國語推行委員會多針對 正體漢字 語文研究工作、國字字典編纂、國字文字與語言統整做實際統合工作,推行國語已具成效,但 台語 、 客家語 及各 原住民 諸語卻式微 [2] 。 臺灣民主化 後,若干縣市即相繼推行本土母語教學 [3] ,國語推行委員會著手整理各種本土語言的拼音、用字等資訊 [4] ;2000年後,則強調 兩岸 語文研究及 臺灣閩南語 、 臺灣客家語 及 臺灣原住民族語 的整理與教學。 名為推展國語,實際業務為總整全國語文資訊及審議語言文字之標準。 歷史.

  7. 教育部體育署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序言. 教育部體育署 (簡稱 體育署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體育 與 運動 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最早之前身為1932年 國民政府 創立的「體育委員會」,1997年改制為 部會 級的「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13年 行政院組織再造 中降編為 教育部 附屬機關。 其以激發國內 體育 風氣之養成與選手培育為目標,培育國內年輕選手以提升國內之運動競爭實力,亦指導各 地方政府 舉辦體育賽事。 歷史 [ 編輯] 體育聯合辦公大樓. 1912年, 中華民國 與 大日本帝國 、 美屬菲律賓 代表經協商後成立「遠東奧林匹克委員會」;遠東奧林匹克委員會於隔年舉行第一屆 遠東運動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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