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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6月15日 · 近期的新聞,由於勞動局接獲許多求職者陳情,表示許多雇主的徵才訊息常會出現薪資不透明的現象,明明在求職網站或是徵才廣告中刊登「薪資面議」的訊息,但實際上職缺的經常性薪資卻常未達新臺幣4萬元,造成許多誤會。. 對此,台北市勞動局提醒雇主 ...

  3. 107年度11月「就業服務法」通過新法修正,規定經常性工作薪資在新台幣4萬元以下的職位,在徵才廣告必須具體揭露薪資範圍,不能再以「面議」概括,如果違反將被處以罰鍰。

  4. 2020年8月25日 · 由於近日北市勞動局指出,有民眾反映在徵才廣告上常見到「沒有填寫薪資待遇」、「刊登面議但實際面試時,才發現薪資未達4萬元」、「薪資範圍過大,像是3萬元至7萬元」,甚至在面試時,雇主才說是底薪加獎金有4萬元以上等情況,因此小編在這邊也要重新

  5. 2022年2月25日 · 薪資水準未透明揭露時,新進入勞動市場的勞工即很難知道薪資的「外部公平」(即市場行情),因此在選擇職務、轉換職務時即會面臨很大的不確定性,也因此立法理由才會稱薪資都是面議的話「不利於我國勞動市場之發展」。

  6. 2020年8月27日 · 某公司員工在臉書和人力銀行上幫公司刊登「小編」職缺,因薪資面議」,被勞動機關裁罰2萬元。. 公司提出訴願主張因網站未即時更新,目前小編職缺已達每月4萬元以上,但主管機關期間曾以求職者身分向公司查證,該職缺薪資實際不到4萬元,因此被 ...

  7. 2018年11月13日 · 其實現在的基層時工作,絕大部分也都在招募訊息明確出時,表示招募公開揭示薪資不是難事啊,這新規定主要是針對中低階工作的月薪制人員,對本來就是高薪的企業而言,應該不會太擔心此規定。

  8. 2018年11月30日 · 總統28日公布《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修正條文,未來雇主招募員工時,薪資未達4萬元以上,必須公開薪資範圍,禁止薪資面議」,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此外,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星座、血型為由,予以歧視,違者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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