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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備註:上述案例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試算範例予以說明。 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負擔情形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 運用或增資計畫等需要,適時進行試算與評估對自 有資本、風險性資產及資本適足性之影響;另為監 控資本適足目標,本行風險管理部每月/季定期陳

  3. (一)營業日:每日 20 時以前當日計息、以後次日計息。 (二)假日:每日 24 時以前當日計息、以後次日計息。 註:前述「當日」時點之起係為「預估時點」,實際計息起點仍視本行 系統批次時間起

  4. 1. 為便利各界人士短期資金之運用,提高本行資金調度效益,並促進貨幣市場之發展。 2. 採固定利率單利計息,到期本息一次領取。 3. 得採記名或無記名方式發行,可轉讓流通,但不得中途提取或請求變更契約內容。 4. 利息收入採分離課稅,申報所得稅時,不用併入個人綜合所得額,或營利事業所得額。 5. 得申請擔保放款或作其他擔保之用。 24H服務專線:02-2272-6866申訴服務專線:0800-024-580 (板信商銀24小時我幫您)聯絡我們. 相容瀏覽器:Chrome、Safari、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板信商業銀行 版權所有 © 2021 Bank of Panhsi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央存款保險標章.

  5. 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時,本行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達20,010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

  6. 備註: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7. 61003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廿三)) 86,367 2 108,719 4 21 本期淨利 1,885,887 48 146,591 6 1,186 65000 其他綜合損益: 6501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62,067) (2) 47,788 2 (230) 65091 減: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 - - - 65000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