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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各款規定 (詳如下列)可申請免除本次教育〈勤務召集、點閱召集比照辦理〉 召集: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三)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不含大專夜間部〉。 (四)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間者。 (五)因事赴國外者。 (六)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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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患病不堪行動,為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患重大疾病,或因受傷致無法行動,不能在接受召集日起三日內報到入營。. 檢附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地區級以上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衛生福利部核發之效期內重大傷病證明、直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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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政信箱: 臺北市中正郵政90411號信箱 地址: 100006臺北 ...

  3. 一、依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各款規定 (詳如下列)可申請免除本次教育勤務召集、點閱召集比照辦理〉. 召集: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三)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不含大專夜間部〉。 (四)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間者。 (五)因事赴國外者。 (六)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七)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八)其他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應召者。 二、如符合前條各款情形者,可檢具有效證明文件及召集令,向後備指揮部辦理。 相關檔案.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申辦檢附文件.

  4. 自民國111年起執行14天新制教育召集,而舊制教召訓練期間仍維持5至7天,本文即針對新舊教召進行概述,並整理報到注意事項,以及請假、申請召等資訊。

  5. 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服務中心對於未申請免除本次召集或申請遭駁回而未報到者,得通知當事人提供相關事證資料,經查明有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嫌疑,應函送司法機關辦理。

  6.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兵役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患病不堪行動,為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患重大疾病,或因受傷致無法行動,不能在接受召集 ...

  7.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定者,得免除本次之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8. sheethub.com › data › 教育召集-申辦免召基準教育召集-申辦免召基準

    1.兄弟僅二人同時應召,可擇一免除 本次召集。 2.兄弟僅二人,已有一人應徵召在營或 為各軍事學校在學之學生。 全戶戶籍謄本及協議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