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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日 · 1. 一方必須是「不孕」、或經自然出生的小孩可能有重大遺傳性疾病. 2. 必須通過檢查及評估. 3. 必須其中一方有辦法提供健康的生殖細胞. 4. 妻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 根據這樣的條件來看,實施人工生殖其實並不容易,同時也因為這樣的規定方式可以得知,在我國並不容許「代理孕母」。 因此在現行法下,即便是異性婚姻,只要夫妻都沒有辦法提供健康細胞、或者妻的子宮無法孕育胎兒,也無法實施人工生殖。 同性婚姻當事人應該無法適用人工生殖法的規定. 回到我們一開始提到的問題:同性婚姻的當事人究竟有沒有辦法實施人工生殖呢? 雖然在748施行法第24條中,確實明文同性婚姻準用施行法以外其他「夫妻」的規定,但我們可以從上面的說明發現,如果是同性婚姻當事人的狀況下,適用上出現以下2個問題: 1.
2021年2月22日 · 109年立法委員吳秉叡等提出「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妻須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的限制,明文開放代理孕母制度,規定在「妻無子宮」、「妻因子宮、免疫疾病或其他事實,難以孕育子女」、「妻因懷孕或分娩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等情況下得委託代孕生殖,以及代孕者資格、代孕契約、專業諮詢、居間代孕、代孕生殖子女親權認定等相關規範。 上開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雖經一讀通過,但目前仍未完成後續立法程序,且修正草案仍然沒有開放同性配偶適用人工生殖制度,我國人工生殖法規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呼籲有關單位儘速回應人民的需求,保障人民權益。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操 從網紅懷孕爭議看台灣人工生殖制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2024年5月17日 · 2024/05/17 05:30. 趙萃文. 衛福部日前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內容,納入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三族群的適用,其中代理孕母須以「無償」方式進行;但委託配偶應提供必要費用,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訂契約,違者,可處三年 ...
2005年10月9日 · 劉競明人工生殖法審議中的「無償取卵」,固為防弊及制止商業行為的考量,但對於被取卵的女性而言,仍然有風險存在。 對於未曾生育的女性,「取卵」時用長針在超音波目視下穿刺取出成熟的卵子,猶如酷刑
2019年2月22日 · 七、到底可不可以用《人工生殖法》? 根據草案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本文之規定,基本上準用了所有法律中關於配偶、夫妻、結婚、及婚姻所衍生的權利、義務。但在第2項但書中,又排除草案及「其他法規」另有規定的狀況。 這邊的「其他法規」究竟有 ...
2018年3月14日 · 從新聞報導得知人工生殖法並無規範受孕年齡,且仍需夫妻一方確認不孕或罹患重大遺傳性疾病、可能生育異常子女,才得以進行人工受孕。 然而,主管機關僅關注此對夫妻是否借卵受孕,對是否違反人工生殖法進行調查,卻忽略其他更重要的相關問題。 一、依現行法令,非醫事人員可以執行人工生殖技術。 「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 第二條,有關專任技術員資格,居然放寬修訂為「具生物相關科系、所學士以上學歷,受一定訓練者」即可執行有關人工生殖技術,其中包括精蟲計數、精液檢查…等前置作業,以及單一精蟲卵細胞質內顯微受孕、精卵結合培養受精卵至胚胎並觀察分級、胚胎輔助孵化及基因檢驗等攸關生命的形成及其進程。 所謂生物相關系所包含:昆蟲學系、畜牧系、漁業科系、水產食品科學系、動物科技學系…等。
2023年11月13日 · 自由廣場》代理孕母的合法性議題. 2023/11/13 05:30. 吳景欽. 衛福部擬將代理孕母法制化,超過廿年的爭議,似見到了曙光,但能否順利通過,卻也充滿未知。 在過去衛生署所頒布的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五款,有禁止代理孕母之明文,但因缺乏法律授權,故於二 七年的人工生殖法通過後,此辦法就被廢止。 而依人工生殖法第十一條第一項,夫妻有一人被診斷出患有不孕症,且有一方提供生殖細胞,而與無償捐贈的精子或卵子於體外受精後,就可植入妻之體內受孕。 此明顯在保障一夫一妻制,致完全排除未婚者,同時,在強調須以妻之子宮來孕育受精卵下,就等同禁止代理孕母之存在。 故就算是夫妻,若妻無法受孕,也無法依人工生殖法來生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