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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告而別可以不發薪資嗎?. 近年常傳出雇主遇到「新進員工做不到一週,甚至一兩天就提辭職」,更有「不告而別」的種種離譜離職行為,如果該名離職員工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該怎麼處理後續問題?. 薪水還是該照發嗎?. 如何計算?. 如果因為不告而別而 ...

    • 離職薪水多扣、少給、晚發。「月薪制」是普遍雇主和勞工約定的薪資發放方式,到職時談好的薪水,原則上就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後續有沒有依照約定發給,除了是基本誠信問題,更是會涉及違法疑慮。
    • 錯把月薪制算成日薪制,或只算上班天數的薪水。只要是約定「月薪制」的勞工,不管何時到職、離職,或只做幾天、未滿一個月,都還是要依照出勤天數佔全月天數比例來計算離職薪水。
    • 用「底薪、本薪」來計算離職薪水,薪水會少給。許多公司會將月薪總額拆解成許多項目,例如:本薪、全勤獎金、交通補助、職務津貼、三節獎金等,而在人資實務領域中,這些項目又可區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若雇主因為員工離職當月只做幾天,而只用底薪、本薪做計算離職薪水,恐怕會有少算薪資的可能。
    • 離職月份大小月不同,用「當月實際天數」換算1天薪水。這是雇主最常搞錯的地方,當員工離職當月只上了幾天班,雇主會用月薪除以「當月工作天數」再乘以「在職天數」,來計算出一天的薪資。
  2. 2019年7月21日 · 順著這文章一問: 離職當天,手續辦理+交接只要兩個小時,預定上班時間為8+1小時。 那剩下的時間,是要留在公司打下班卡? 還是就直接走人回復自由之身?

    • 用「底薪、本薪」來計算離職薪水。許多公司會將月薪總額拆解成許多項目,例如:本薪、全勤獎金、交通補助、職務津貼、三節獎金等,而在人資領域中,這些項目又可區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若雇主因為員工離職當月只做幾天,而只用底薪、本薪做計算離職薪水,恐怕會有少算薪資的可能。
    • 用「當月天數」換算1日薪水。這是雇主最常搞錯的地方,當員工離職當月只上了幾天班,雇主會用月薪除以「當月天數」再乘以在職天數計算出一天的薪資。但是,一年當中會碰到大月(31天)、小月(30天),甚至2月份還會遇到28、29天,是否還是要依照大小月實際天數來計算呢?
    • 員工離職不足月,只算工作天數的薪資就好了。有些公司單方面認為員工即將離職,只要算給員工實際有上班天數的薪資,不需要給員工休假日薪資;小編也常聽聞求職者抱怨新工作做了幾天不適合想換,但老闆最後只給付日薪,等於只計算了「上班日」的薪水,和當初談好給「月薪」不同。
    • 員工預告離職日在休假日,可以將最後的休假日薪資扣除。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例假日不需工作可照領薪資,因此員工如果預告離職日當天為休假日、國定假日,雇主也是要照常計算薪水,不能因此將假日薪資扣除,因未給休假日工資就等同於未給付全額薪資。
  3. 2024年4月1日 · 勞基法之所以規定勞工必須向雇主預告離職是有原因的: 勞工要走要 讓公司有緩衝期 ,抓緊時間找新進的人員替補。 就算不用招募新員工遞補,但 交接業務給其他同仁也需要時間 ,尤其越資深,負責項目數量與複雜度也越高,相對就需要更多時間交接。 所以要漂亮轉身離開,預告離職是第一步! (一) 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預告期要多久? 勞基法離職預告相關的事項規定在第15條與第16條內,下面列出法條並解析給你聽: 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3年者,於屆滿3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 但應於30日前預告雇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4. 2024年6月12日 · 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 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表所示),且特休、例假日、國定假日都算在預告期內。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不定期契約是什麼? 定期契約又是什麼? 根據《勞基法》第 9 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為定期契約。 有繼續性工作,包含部分工時員工及全職上班族,或定期契約期滿後持續工作且雇主不反對者皆為不定期契約。 其中,針對定期契約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與特定性工作的說明與舉例如下:

  5. 2019年4月16日 · 如果新同事上班1天就離職,你會怎麼想? 把他當成草莓族,還是公司真的太雷? 作家兼前律師墨菲(Bill Murphy Jr.)分享他為什麼要離開一份薪水正常、職涯看起來中規中矩的工作,以及這對他的人生產生了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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