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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日至30日(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內以網路提出申請。 二、申請使用道路最多以連續2日為限,且同一申請人每月僅得申請3次。
      td.police.gov.taipei/News.aspx?n=BF8E05DA3EC21B3E&sms=C459A3458BA273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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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申請集會當您提出申請集會時會要請您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銀行退款帳戶地址電話電子信箱等個人資訊或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分證字號代理人地址代理人電話等個人資訊我們因作業需求會保留您填入的資料以申請集會申請集會遊行當您提出申請集會遊行時會要請您提供糾察員名冊代理人名冊集會遊行申請書場地同意書代理人同意書身分證影本等個人資訊。 我們因作業需求,會保留您填入或上傳的資料,以申請集會遊行。 臨時使用道路: 當您提出申請臨時使用道路時,會要請您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出生日期、銀行退款帳戶、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個人資訊。 我們因作業需求,會保留您填入的資料,以申請臨時使用道路。 Cookies的運用與政策.

  3. 申請新案件. 時間(起) 時間(迄) 總時數以小時四捨五入計臨時使用道路作業要點第八點第 ()臨時使用道路之時間路段遇緊急申請核准集會遊行者應廢止原核准處分。 臨時使用道路 (建築物外牆吊掛作業民間婚禮喜慶喪事宮廟迎神賽會活動舉行賽會擺設宴席拍攝影片演戲以及運動等)僅受理民眾於臨時使用道路之日前七日至三十日內以日曆天計算於申請網站提出申請之案件請勿另行點選申請集會避免誤繳保證金。 相關問題請洽: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2)23752100-轉1103。 清除填寫. 下一步. 選取路段 、已被申請 (集會) 、已被申請 (臨時道路) 、已被申請 (集會/臨時道路) 、集會禁制區 、活動管制 、緊急申請碼:

  4. 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日至30日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內以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使用道路最多以連續2日為限且同一申請人每月僅得申請3次。 三、保證金: ()繳納申請人於申請當日 晚上12時前 繳納保證金網路申請完成後即產製繳費單提供保證金線上繳款。 繳款方式建議至富邦銀行臨櫃繳款或匯款,如至其他銀行,請以轉帳方式繳款。 不可以票據繳納或跨行匯款。 (二)退還:臨時使用道路之行為致道路或附屬公共設施損壞時,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以下簡稱新工處)依權責代為修復,所需費用由保證金內扣除後,餘額無息退還;保證金不足清償修復費用時,新工處得向申請人追償。

  5. 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網 | 警察局資訊網. 內容配合本府系統將於110年6月17日 (星期四)晚間21:00至23:00進行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可能發生網路瞬斷或其他異常情形請申請辦理使用道路同意文件或臨時 ... 依據集會遊行法第9條第1項規定申請人應於6日前提出 ...

  6. 網路申辦 書表下載 檔案下載 標準作業程序 「臺北市使用道路集會申請」作業流程圖 網站導覽 台北 通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Tel: 02-27208889(代表號) 臺北市民免付費當家熱線1999(公共電話,放心講及第二 ...

  7. 申請方式.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 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 金融機構匯款 信用卡 郵政劃撥 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 電話繳款 悠遊卡 其他.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 (非網路):無.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 (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1.轄區分局交通組受理申請、審核案件後函復申請人。 2.各轄區分局交通組;電話、傳真:如附表. 備註. 1.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日至30日(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內以網路提出申請。 2.申請使用道路最多以連續2日為限,且同一申請人每月僅得申請3次。 3.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