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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第七條第一項所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設備或器具(以下簡稱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申報登錄:. 一、依其他法律有實施檢查、檢驗、驗證、認可或管理之規定。. 二、供國防軍事用途使用,並有國防部或其直屬機關出具證明。. 三、限量 ...

  2. 製造或輸入指定產品辦理申報登錄、先行放行及免申報(驗)等。 初次使用工商(自然人)憑證登入請安裝HICOS元件及跨平台元件,安裝後即可由此登入。 若無憑證者,可於系統申請臨時帳號作為短期登入使用。

  3. 所定安全標準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以下簡稱資訊網 站)登錄該產品之安全資訊,完成自我宣告(以下簡稱宣告安全產品)。 Article 3 Where a manufacture or an importer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4. 申報者宣告產品安全時,應於下列資料加蓋承辦者及其負責人印章,並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定電子檔格式傳輸至資訊網站:一、符合性聲明書:簽署該產品符合安全標準之聲明。 二、設立登記文件:工廠登記、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相當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但依法無須設立登記,或申報者之設立登記資料已於資訊網站登錄有案,且該資料記載事項無變更者,不在此限。 三、能佐證具有三個月以上效期符合安全標準之下列測試證明文件。 但為單品申報登錄者,其測試證明文件之效期,不在此限,並免附產品製程符合一致性證明:(一)型式檢定合格證明書、審驗合格證明或產品自主檢測報告。 (二)產品製程符合一致性證明。 四、產品基本資料:(一)型式名稱說明書:包括型錄、產品名稱、產品外觀圖說、商品分類號列、主機台及控制台基本規格等資訊。

  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中華民國103 年10 月22 日勞職授字第10302015221 號令發布全文25 條 中華民國105 年8 月9 日勞職授字第10502026052 號 令修正發布第2、4、5、14、23、25 條條文;並增訂 第5-1、5-2、14-1 條條文 中華民國106 年9 月22 勞職授字第10602039752 ...

  6. 「指定車床(含數值控制車床)及加工中心機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1項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PDF 887K 法規專區

  7.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法規查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所有條文.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源依據. 修正條文. 法規沿革. English.

  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附檔: 附表一 第四條第三項第三款之檢測人員之資格條件.ODT.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內容檢索: 「含有」為必填欄位. 含有且含或不含. :::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9. 宣告安全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產品安全資訊登錄 : 一、經購、取樣檢驗結果不符合安全標準。 二、通知限期提供檢驗報告、符合性佐證文件或樣品,屆期無正當理由仍 未提供。

  10. 2014年11月21日 · 勞動部呼籲,自104年1月1日起,上述機械設備器具,包括動力衝剪機械等10種(如附件)之製造者或輸入者,應確認產品符合安全標準,並至該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置之「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申報安全資訊登錄,否則不能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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