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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另外,有關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是指:照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的兒童、就讀國高中或五專前3年級的身心障礙者、接受社區照顧或個人助理服務的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情形。

  2. 自即日起受理受隔離 (檢疫)者申請防疫補償. 衛福部今 (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申請。. 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

    • 防疫補償範圍
    • 防疫補償方式
    • 申請資格
    • 申請期間及方式
    • 申請防疫補償,要準備什麼資料?
    • 申請流程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係指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且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7種情形: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評估者。 (2)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診斷者。 (3)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所謂社區照顧,包括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
    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
    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應居家隔離或檢疫,但違反規定如趴趴走、或有資料填寫不實等,就不可以)
    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照顧者: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重要】為避免不必要之群聚與接觸,請民眾儘量使用本部防疫補償系統(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提出申請。如果用紙本申請,請將資料郵寄至結束隔離或檢疫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 1. 受隔離檢疫者,自109年3月23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2. 照顧者,自109年3月31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3. 民眾可線上、紙本郵寄或臨櫃等方式提出申請。申辦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4. 防疫補償之申請,自受隔離或檢疫結束之日起2年內申請。

    為避免不必要之群聚與接觸請儘量使用本部防疫補償系統(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申請防疫補償,或填具申請書(點我下載),將紙本資料連同下列文件、資料郵寄至結束隔離或檢疫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

    申請者: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之家屬
    申請者: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
    • 補償對象:受隔離或檢疫者。Q1:為什麼要發放防疫補償?A1: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
    • 補償對象:照顧者。Q1:一、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檢疫或隔離者的家屬,可以領照顧者防疫補償嗎?二、什麼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A1:一、可以,但111年10月13日入境者免除居家檢疫,所以111年10月13日以後照顧檢疫者,不得請領照顧者防疫補償;同樣的,111年11月7日接觸者已改自主防疫而未限制人身自由,因此111年11月7日以後,照顧隔離者也不能請領照顧者防疫補償。
    • 補償對象(居家隔離3+4)相關問題(NEW!!)Q1:民眾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居家照護,得否請領防疫補償金?A1:不可以。依指揮中心111年4月21日修訂「COVID-19確診個案分流收治與居家照護之醫療協助措施」,符合居家照護之健康與居家環境條件之確診者(包含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評估後得採居家照護,均由地方政府衛生單位發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通知個案在家隔離。
    • 補償資格發給條件。Q1:受隔離或檢疫者及其照顧者,如何才能申請防疫補償?A1: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例:應受居家檢疫者到處趴趴走,就屬違反規定,不能申請補償)
  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日表示因武漢肺炎COVID-19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而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開始受理。 鑒於目前全球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如非必要應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公共場所,民眾可多利用網路進行線上申辦。 此外,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民眾無須急於近期申辦。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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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首頁. 關於CDC. 署長簡介. 副署長簡介. 沿革與成果. 組織與職掌. 重大政策. 法令規章.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相關規定. 傳染病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及其相關規定. 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 國際衛生條例. 各國相關法令. 法令檢索系統連結. 因應提審法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Q&A. 政府資料公開. 法律案預告. 政風園地. 預防接種公開資料. 接受各界主動捐贈公開徵信. 補捐助政府及民間團體資訊區. 非營業基金出國計畫執行情形. 預決算書、會計報告及基金會計制度. 內部控制聲明書.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防疫衛教宣導之商業媒體運用情形一覽表. 傳染病防治諮詢及審議會. 防疫獎勵

  6.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另外,有關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是指:照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的兒童、就讀國高中或五專前3年級的身心障礙者、接受社區照顧或個人助理服務的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5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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