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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5月6日 · 馮光遠前年批判時任駐美代表金溥聰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金溥聰告他妨害名譽,高等法院去年3月判馮無罪定讞;去年10月民事二審判馮 ...

  2. 2015年10月6日 · 作家馮光遠2013年在臉書批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靠著跟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才當上台灣駐美代表」,並罵金溥聰「人渣」、「爛貨」等,3月 ...

  3. 台灣媒體人馮光遠在2012年間陸續在部落格發表文章,指金溥聰和時任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並指金利用身體換取駐美代表及國安會秘書長等職位,金溥聰認為馮光遠揑造故事公然侮辱,並藉此為個人立委選舉造勢 [44],遂分別向馮光遠提出刑事和民事

  4. 作家馮光遠3年前陸續在其臉書寫文章,指前駐美代表金溥聰是「法院認證的男妓」、「混蛋」,金提告求償;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定馮光遠的用語輕蔑且粗鄙,已超出合理評論範圍,損害他人名譽權,判馮須賠償50萬元、臉書刊登道歉啟事1天確定。

  5. 2017年5月5日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二審逆轉改判賠新台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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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5年1月14日 ·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馬英九總統有「特殊性關係」,還批評他是「蠢材、賤貨、下三濫」,控告馮光遠誹謗、公然侮辱罪。 台北地院認為,馮的言論並非「抽象性謾罵」,去年10月判馮光遠無罪。

  8. 2018年3月21日 · (中央社台北21日電)高院更一審認定作家馮光遠侵害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的名譽權,今天判決馮光遠應賠償金溥聰新台幣50萬元。 金溥聰晚間發表聲明,感謝二審及更審法官主持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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