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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 勞基法第 30 條第 1 項 規定在非變形工時前提下,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不過這是屬於「正常工時」的範圍,如果需要「延長工時(aka 加班)」的話,時數上限又是多少呢?

  2. 2022年1月20日 · 對照新聞內容的「單月加班111小時」顯已逾越法規上限,又本件勞工係於「傳產公司擔任作業員」,故應無約定84-1之可能,且84-1條其實也有加班時數之限制,並非毫無上限,故發文者所說如為真實,則公司實已違法。

  3. 2023年10月18日 · 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32條中對於勞工的工作時間有所限制,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超過正常工作時間就是勞基法所謂的「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俗稱的「加班」。. 加班時間一天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 ...

  4.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 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

  5. 2024年1月15日 · 一、關於勞基法加班費的規範. 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在《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而《勞基法第32條》提到:雇主如果有需要讓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可以把 ...

  6. 2024年1月1日 ·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 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7. 2022年5月5日 · 為確保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避免因過度工作而導致身心受損,故勞基法其實對於正常工作時間、每日加班時間與每月加班時間,皆有法律明文予以規範。 正常工作時間 規範,《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 每日不得超過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延長工作時間 限制,《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 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 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 簡言之,以正常工時制度(不適用變形工時、84-1條)為前提者: 每日延長工時(加班)不得逾4小時. 每月延長工時(加班)不得逾46小時. 國定假日出勤,不屬於延長工作時間,不納入46小時唷!

  8. 勞動基準法 EN.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 ...

  9. 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實施後,除明定週休二日外,亦同時強化勞工特別休假權益,本次修正秉持安全與彈性之原則,堅持勞工權益「 四不變」,即 「 正常工時不變」、「週施行以來,各界仍有希望適度調整延長工時休二日不變」、「 加班總工時不變」、「加限制 ...

  10. 2022年7月15日 · 根據勞基法 30規定,一般勞工每天的正常工時原則上不能超過8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在「正常工時」外的工作時間,就是加班,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